5月30日西青这些区域继续参照防范区管理,新增划定封管控区
30日晚,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西青区关于部分区域继续参照防范区管理的通告。为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5月31日(周二)至6月2日(周四),西青区大寺镇、赤龙南街、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及中北镇工业园区北园、西青区奥森物流园区域继续参照防范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严格进出管理。上述区域实施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小区(村、企业)、非必要不出属地街镇、非必要不离区要求。区域内所有人员5月31日(周二)至6月2日(周四)连续三天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的必需人员和保障居民生活与城市基本运行的相关单位人员实行两点一线,减少人员及车辆流动。二、实行交通管制。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辖区内公交站点暂停使用,限制辖区内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离开,违反规定离开管理区域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理。1.执行任务的医务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等);2.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环卫保洁、殡葬等特种车辆;3.承担核酸样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需持有相关通行证明);4.持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行证明的车辆;5.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公务车辆;6.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7.运送待产孕妇、生病就医人员等其它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需紧急通行的车辆;8.其他持通行证车辆。三、严控人员聚集。区域内除超市、药店、菜市场等保障居民必要生活的经营场所外,其他经营场所一律停止线下经营活动。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四、做好医疗服务和物资保障。西青区已做好必要医疗服务和物资保障工作,就近就便为居民提供服务,区域内所有人员有特殊情况,可与属地街镇村、社区、企业联系。五、严格遵守防控规定。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积极配合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交通管制等各项防控措施,保持静止,减少人员流动,对拒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六、做好健康监测。请区域内全体人员安心居家,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咽干、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企业报备,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如有需要,本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感谢您对西青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此外,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5月30日,西青区新增划定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5月30日西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增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通告如下:一、划定赤龙鑫园小区3号楼2门为封控区,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赋红码。二、划定赤龙鑫园小区3号楼1、3、4门,1号楼、2号楼为管控区。管控区内,出入口全部封闭,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禁聚集。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赋橙码。该小区其他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不变。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告知。在核酸检测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建议佩戴N95/KN95)。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和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于拒不执行封控、管控、防范区措施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请在封控、管控、防范区内的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咽干、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如有健康码赋码错误情况,请及时联系属地居委会。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感谢您为疫情防控所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