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破坏防疫设施,天津4人被处罚
2022年5月20日,韩某某(男,37岁,本市人)驾驶车辆行驶至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京津公路与学海道交口处,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情况下,为寻求个人便利,擅自将京津公路出口防疫护栏破坏,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后被警方查获。目前,韩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0日,李某某(男,35岁,本市人)驾驶车辆行驶至京津公路与九园公路交口处,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情况下,为寻求个人便利,擅自将辅路出口防疫护栏破坏,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后被警方查获。目前,李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2日,苏某(男,39岁,本市人)驾驶车辆行驶至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学海道交口处,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情况下,为寻求个人便利,擅自将京津公路出口防疫隔离设施破坏,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后被警方查获。目前,苏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2日,霍某某(男,38岁,山东省人)驾驶车辆行驶至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学海道交口,在明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情况下,为寻求个人便利,擅自将京津公路出口防疫隔离设施破坏,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后被警方查获。目前,霍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来源 / 微北辰、公安北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