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管控,河北区这些区域连续两天核酸筛查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疫情防控形势,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区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月牙河街全域继续加强管控,按照“非必要不出小区”原则管理,切断疫情在小区间的传播途径,织密筑牢疫情防控网。
1.延长管控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1日,月牙河街全域保持相对静止,非必要不出家门,坚决不出小区大门。
2.在管控期间,在每个自然小区将设立物资保供点,并加强必要的就医购药服务,有关服务信息各属地社区将发布公告并在小区内张贴。
3.请居民朋友自觉服从社区要求,积极支持核酸检测等工作,如有咽干、发热等异常或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者,请立即向社区报备。如有不听指挥、违反相关规定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克服当前困难,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生活。
就医服务电话:26173000、18526050199
河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阻击疫情进一步扩散传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部分区域开展核酸筛查。现通告如下:
一、筛查时间
3月30日至31日,连续两日,每日7时起,筛查封控区、管控区人员;8时起,筛查其他人员。
二、筛查范围
月牙河街全体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筛查对月牙河街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全部入户采样,请居民在家中静止等待工作人员入户。其他人员请服从社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交叉感染。
(二)在每次筛查结果出来之前,所有人员在原地相对静止,不得外出,待评估后按处置意见执行。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核酸筛查。
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和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特此通告。
河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调整铁东路街振宜里16号楼(除52门)为管控区;16号楼52门继续保持封控;振宜里其他区域解除暂时管控。
调整月牙河街开江里(除9号楼、11号楼、13号楼)为防范区;13号楼继续保持封控;9号楼、11号楼继续保持管控——
一、调整建昌道街兴博园4号楼1门(除24层、25层、各楼层“01户”)为管控区;4号楼1门24层、25层、各楼层“01户”继续保持封控;兴博园其他区域解除暂时管控。
二、调整铁东路街振宜里16号楼(除52门)为管控区;16号楼52门继续保持封控;振宜里其他区域解除暂时管控。
三、调整月牙河街开江里(除9号楼、11号楼、13号楼)为防范区;13号楼继续保持封控;9号楼、11号楼继续保持管控。
其他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不变。
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健康码赋红码。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同户同室)。每两天每户可派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小区指定地点购买或领取生活必需品,区内人员健康码赋橙码。河北区已建立完善的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防范区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出门,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期间,禁止离开本区域。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健康码绿码。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我市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轨迹,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告知医生详细情况。如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发现新的感染者,将对相关管理时间重新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开展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如有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政策者,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隐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从2022年3月29日23:00起,江都路街惠山里36门继续封控,14门、25门继续管控,惠山里其他区域解除管控——
江都路街惠山里36门继续封控,14门、25门继续管控,惠山里其他区域解除管控。
其他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不变。
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健康码赋红码。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同户同室)。每两天每户可派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小区指定地点购买或领取生活必须品,区内人员健康码赋橙码。河北区已建立完善的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防范区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出门,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期间,禁止离开本区域。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健康码绿码。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我市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轨迹,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告知医生详细情况。如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发现新的感染者,将对相关管理时间重新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开展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如有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政策者,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隐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