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河东区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20220325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区干部群众、各行各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付出了巨大努力。我们坚信,坚持就是胜利,终将迎来疫散花开之时。结合近期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决定,现就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向您作如下提示:
一、外地人员返津
来返津人员需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双报备,并于抵津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配合属地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未主动报备、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报告等工作。期间,要服从社区管理,解除隔离时,须经核酸检测并向社区报告同意后方可解除隔离。如未自觉遵守上述要求,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三区”管理规定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
防控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
四、暂停营业场所经营
暂停河东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旅行社、洗浴中心、足疗(含采耳、修脚)、麻将馆、棋牌室、台球厅、桌游室、密室剧本杀等场所的一切活动,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请大家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上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早日战胜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3月10日7时许,王某驾驶私家车前往河北省某市,当日中午12时许驾车返津后,未按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备且未做核酸检测。3月13日王某相继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至3月17日向社区报备时,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查,王某在明知从外地返津且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的情况下,仍未主动向社区报备,多次出入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3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刘某自疫情风险地区返津后,进行居家隔离并于2月19日签署了《天津市居家隔离人员承诺书》。2月21日,刘某在居家隔离期间未经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即私自外出,在查验健康码准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被有关部门发现。3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的刘某行政拘留处罚。张某某于2018年个体注册经营棋牌室至今。3月19日晚,张某某明知疫情防控部门已发布通告要求棋牌室保持关停状态,仍在其经营的棋牌室造成人员聚集,后被有关部门巡查发现。3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的张某某行政拘留处罚。3月23日5时许,崔某某等4人明知居住地被疫情防控部门确定为防控区,不得私自外出,仍在其打工单位老板石某某的授意下,翻越防控区封闭大门到单位上班。崔某某的同事李某某在石某某的授意下架设梯子,为崔某某等4人翻越封闭大门提供帮助。3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的崔某某等4人及李某某均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石某某因尚在居家隔离中暂未给予行政处罚,待其解除居家隔离后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广大群众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公安河东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