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疫 公安机关对葫芦岛返津病例王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对葫芦岛返津病例王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对葫芦岛返津病例王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以下吧。

2月13日,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根据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2月12日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王某某进行立案侦查。

2022年2月8日,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排查重点地区增加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自1月29日起,抵津前14日内具有绥中县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集中管理。王某某于2月6日由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返津,始终未向社区及工作单位进行报备。2月9日王某某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2月10日、11日,王某某仍然外出到饭店、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2月11日晚20时,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大数据排查发现该人后遂纳入居家隔离管理。2月12日7时,王某某新冠病毒核酸结果为阳性,并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王某某在明知其来自疫区且自身出现新冠肺炎症状的情况下,应当主动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而未报备,仍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隐患,导致全市进行大规模人员隔离及核酸筛查,后果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月13日被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取保候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津云新闻记者 刘畅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https://www.luozaitianjin.com/zixun/tjnews/yi/65994.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