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字一喷,立提大奔,房子一移,兰博基尼”,这个广泛传播于网络的顺口溜,简明达意地把“拆迁造富”神话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了。尤其是在四大一线城市“北上广深”,拆迁更是已经完全和“一夜暴富”划上了等号。
我们随便列举两个例子,大家就能有直观感受:2016年,上海董家渡某城中村拆迁,征收费总额高达95.77亿,平均每户获得补偿款600万以上;2019年深圳最大城中村白石洲拆迁,一夜诞生了一百多个千万富翁。其中有一栋三十年前造价不足40万的房产,拆迁时获得的补偿款竟然高达6000万。
笔者身边也有一个顺应“棚改大势”,躺着吃拆迁福利的真实案例。2013年笔者的这位朋友家里的老宅划入棚改,当时的政策是“实物安置”,最终他家分得了5套房产。虽然分房那会儿,每套房子的总价仅有30万元。
但8年后的今天,笔者朋友的这5套房产的所在地已经发展成了名副其实的“城市中心”,周边的商品房单价已经卖到5万/平。虽然这5套房子是回迁房,但由于拥有顶级学区,外加处于黄金地段,单价也在4.5万/平。这么算下来,房子单价已经上涨了十余倍,现在每套总价高达400多万。就这样,他凭借着棚改拆迁的大势,从此衣食无忧,跻身富人阶层。
始于2009年的棚改,在我国已经实行了12年之久。2015年之前,棚改是名副其实的改善民生居住环境的民心工程,因为当时的政策是“拆一套旧房换一套新房”,所以对市场上的房价影响微乎其微。但2015年国家出台了“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拆迁不再以实物安置为主导,而是改为以现金补偿为主导。
“货币化补偿”开启后,棚改的意义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很多城市为了快速城市化,为了达到高效去库存,开始大规模进行棚改。资料显示,2015年-2018年4年时间,全国棚改开工总量高达2442万套,这个数量是2011年-2014年的数十倍。
“货币化安置”政策下,购房需求暴增,这直接导致了很多三四线城市的房价逆势“补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2018年,全国120多个三四线城市,房价平均涨幅高达55%以上。聪明人都知道,“棚改”才是推动房价上涨的主要因素——拆迁不再分房,被拆迁者需要拿着巨额补偿款到市场上去购买商品房,本地需求短时期暴增,购买力也跟着不断爆发,最终开发商、地方获益良多,积压的库存得到快速消化,房价迎来飙涨,土地市场也跟着升温。
此外,随着拆迁一夜暴富案例越来越密集出现,房地产市场上更催生了一大批专门囤积老破小“博拆迁”的投资炒房客。这类人买房后不用来住,也不出租,单纯等待拆迁。大量的二手房源被囤积起来后,供给开始跟不上需求,房价也跟着上涨。数以万计的刚需购房者的利益被挤压。
凡此种种,从2019年起,国家开始有意对棚改拆迁“踩刹车”。这体现在3个方面:其一、2019年发改委出台文件,明确要求“房价上涨压力大,库存严重不足的城市,暂停棚改”;其二、2019年7月份,在国家政策吹风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黄艳明确表态,“在未来的改造中,会避免一拆了之和大拆大建”;其三、2019年、2020年两年棚改开工总量仅有525万套,不及2018年一年的626万套。
当然,更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2020年是棚改的“终结之年”,也就是说拆迁在2020年底就已经全面彻底地结束了。基于此,网络上出现了很多“拆二代全面消失”、“拆迁暴富梦从此破灭”、“老房子未来一套都不拆迁”的观点。对此,有人拍手称快,有人却坐立不安。前者大概是“自己吃不到也不想让别人吃到”的心理,后者都是盼望着拆迁以旧换新的老旧小区居民。
巧合的是,仅时隔一年后,也就是今年的8月10日,住建部就发布了有关“城市更新大拆大建”的征求意见稿。
其中明确提出,未来城市更新时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这个新规一出,很多人就不淡定了,纷纷站出来发声:住建部已经发话了,未来要严控大拆大建,这意味着拆迁要退出房地产历史舞台了。
明年起,几十年的老房子不再棚改拆迁,取而代之的是更科学的旧改,诸如水电气等路网基础设施的维护更新、给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大力发展老旧小区的提升类配套服务等。
明年起,棚改拆迁真的要彻底退场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不管从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还是住建部副部长黄艳的讲话,都可以看出,棚改拆迁并未彻底停止:
首先,文件内容中说得很明白,要“严控大拆大建”,而不是彻底“叫停棚改”。实际上,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的棚改拆迁仍然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不仅如此发改委已经三次发放了棚改专项资金累计达300亿元;
其次,今年的9月26日,住建部副部长黄艳在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发表讲话时讲得很清楚,“要纠正城市更新中大拆大建的错误倾向,避免大规模搬迁原住居民,破坏原有社会结构,割裂人、地和文化的关系。
”传递的信号非常明确:过去大拆大建式更新不合时宜,也存在诸多弊端,确实需要纠正。但“纠正”和“叫停”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此外,重点需要强调的是,住建部副部长黄艳还明确表示,明年起3类房子仍然会纳入拆迁,继续进行“全拆重建”活动:第一类是经专业机构鉴定的无法修缮保留的危房,第二类是影响城市规划的房子,第三类是城市发展进程中那些极其有拆迁价值的房子。
住建部实锤,明年起3类房子继续“全拆重建”,是否意味着,新一轮的“拆迁潮”又来了?答案是否定的。8月10日住建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文件中说得意思非常明确:未来城市更新方式将以“留改拆”并举,即保留、改造、拆迁同时进行。
对于拆迁,则要严格遵守“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的规定。换句话说就是,未来拆迁将以小规模、零散为主,尤其是对拟拆除的建筑,“应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报批程序”。
基于此来看,很多人期待的“拆迁潮”不会再出现了,尤其是库存严重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棚改拆迁工程大概率会暂时叫停。事实上,今年8月份,国家智囊仇保兴就透露,明年的棚改总规模将很可能不足百万套。很显然,这和2018年时的626万套相比,差距巨大。
基于住建部实锤明年起3类房子会继续“全拆重建”这个事实,我们接触的多位城市专家、房地产专家都直言不讳表示,明年起,这3类房子将又“吃香”了。这意味着,明年起拥有这3类房子的人的身价也将再次上涨:
第一类:经专业机构鉴定的无法修缮保留的危房
这类房子并不在少数,平均每个城市都有几万套。事实上,现阶段很多省市都在集中力量“攻克”这类房子,根本原因是这类房子的存在对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隐患。
比如浙江省,在今年3月底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未来社区创建的通知》文件中就明确:针对2000年前建造的多空板材、有较大安全隐患的住宅小区列入“全拆重建”类,并要求一次性改到位。再比如一线城市深圳,虽然从2018年起就逐渐收缩了棚改拆迁规模,但是从每年拆迁的总规模中不难看出,有一半以上都是“经专业机构鉴定的危房”。
有人可能会说,这类房子怎么可能会“吃香”呢?我们不能光看表面,这类房子虽然已经被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了,但这恰恰是它吃香的理由——鉴定为危房,就意味着距离拆迁不远了,一旦拆迁,就会按照地方的拆迁安置标准进行补偿。从这个角度来看,一旦纳入棚改拆迁,就算是“危房”,也会变成“香饽饽”——这无异于是在拿砖头换黄金。因此,对于拥有这类房产的人来说,更意味着身价一夜大涨。
第二类:影响城市规划的房子
此外,目前需要纳入棚改拆迁的就是“影响城市规划的房子”。这在很多城市也非常普遍,根本原因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很多城市都有扩容或者更新的需要。比如需要新建更多的道路、修建高铁站、地铁、医院、学院等各类公共服务配套。这就需要打破原有的规划设计。这种情况下,很多影响规划的房子,就不得不拆除。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类有合法手续的房子都会得到相应赔偿。尤其是近年来,这类房子的补偿标准都一升再升,但凡是纳入拆迁的房子,最后都会给予高额补偿。
从这个层面来看,“影响城市规划的房子”也会变得越来越吃香,对于拥有这类房子的人来说,身价一夜上涨实属难免。总而言之,这算是一个“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
第三类:城市发展进程中那些极其有拆迁价值的房子
这类房子关键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地方层面,房子下面的土地能卖得上价,如果地方一番操作之后,卖地收入抵不上拆迁补偿款,地方肯定没有继续棚改拆迁的动力;第二是开发商层面,要有拆迁的价值,既要保证一定的利润空间。
基于此,我们几乎可以断定,未来在城市发展进程中,能够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城市区域中心的黄金地段的超低容积率的老房子。
区域中心很好理解,这某种程度代表了未来的增值空间,黄金地段更是高溢价的保障,不管是土地还是未来建成后作为商品房出售,低容积率就更好理解了,唯有容积率低,开发商才能简直更多的房子,才能赚钱更多的利润,他们才愿意接手这样的棚改工程。
开发商愿意接手,意味着土地价值很高,这是地段优势的体现。对于这类房子,一旦纳入拆迁,它的价值将迅速放大,被拆迁户获得高额补偿金的概率也更大,这类房子也会变得更加吃香。如果你家恰恰属于这类房子,那么恭喜你,你的身价也要上涨了。
综上所述,拆迁并没有全面停止。住建部不仅出台文件更进一步规范了棚改拆迁,而且实锤明年起3类房子依然会纳入拆迁,这意味着这类房子都将可能迎来“全拆重建”的命运。
虽然当下旧改如火如荼进行,但不能忽略的是棚改拆迁仍然是城市发展的不可替代的需要:一方面,旧房子全拆重建是数以万计老百姓认可的城市更新的方式之一;另一方面,“旧改”虽然万般好,但终究没有彻底解决根源性问题,比如老房子加装电梯、基础设施更新等,都存在一定的难度,现实中很多人还是非常排斥。
更值得一提的是,过去十年,棚改拆迁已经使得全国超过1亿居民“出棚进楼”,彻底改善了居住环境,单从这一点来看,拆迁的价值就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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