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京外购房,提取公积金过程将更便利。为了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12329热线咨询的10个高频问题,专门发布了一组业务问答。业务问答对于在京外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有了更细致的解读。其中提到,如果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且没有购房提取记录,购买天津、河北省内住房或购买亲属所在地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业务问答中表明,异地购房提取的地区范围不再局限于户籍所在省的省会城市。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提取情况基于一个重要原则——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也就是说,如果在北京买了房,但没有以购房为由提取过公积金,也可以按条件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举例而言,如果缴存人的户籍是辽宁省锦州市,只要没有北京的购房提取记录,那在辽宁省各地买房都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但满足这种情况,既要求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也要求在京无房。这对于一些在河北或天津买房、过上京津冀“双城生活”的人来说,则带来更多便利。
记者注意到,这种情况并没有对户籍有明确要求,京籍、非京籍均可。此外,上述两种情况所要求的是“在京没有购房提取记录”,之前办过租房提取的不会受影响,也可以按条件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异地购房提取是近期咨询较多的一个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这项政策,管理中心在业务问答中给出了详细答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两个在执行中优化的细节,也主要是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申请人需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gjj.beijing.gov.cn),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提交申请。首次登录的职工还需先注册为注册用户。提交了申请后,需要打印回单,并将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提取申请人通过这种方式要提供部分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购房地址所在的县、市与身份证不符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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