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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 10月1日开始!事关出行、车检……

新政 | 10月1日开始!事关出行、车检……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十一终于来了!

国庆假期终于来了!

今年国庆假期从10月1日至10月7日

共计7天

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

具体免费通行时段为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

需要注意的是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即车辆在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之间

驶离高速公路出口的均可享受免费政策

交通运输部对广大旅客发出出行提醒:
一是关注疫情防控政策。密切关注近期各地疫情态势,出行前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要求,出行中严格做好自身防护,积极配合防疫检查。

二是关注天气变化。国庆节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降雨天气,提醒大家及时了解途经区域天气情况,途中如遇降雨天气请注意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车距。

三是关注路况动态。提前了解目的地和途经路线实时路况、高峰时段和易拥堵站点等信息,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确保安全顺畅出行。

除此之外

十月还有这些新政

和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京津冀三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互认范围

自2022年10月1日起,将京津冀区域内三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互认范围。

津冀两地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后,因病情需要转往互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转入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有关规定执行,不再提高个人自负比例。

互联网弹窗新规施行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自9月30日起施行,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车辆检验周期10月1日起有调整

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发布深化车检改革新措施,推出了优化私家车检验周期、推进网上预约检验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从10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此次改革,将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检验周期。将原来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将原摩托车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10年内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新的道路交通标志10月1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强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

这类电子烟将全部下架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近期,符合国标要求的电子烟产品陆续在各地上市销售。这意味着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

按照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规定,今年10月1日将是《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生效和电子烟监管全面施行的日期,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业内人士表示,电子烟国标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产品的“诱导性”,着重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将是电子烟产业规范发展的新起点。

 

国家药监局:正式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

据国家药监局消息,10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及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特殊化妆品,发放电子注册证。此前已发放的纸质注册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电子注册证可实现即时领取证书、在线验证等功能。

 

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

近日,公安部制定印发《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和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共10章76条,在反有组织犯罪法搭建的法律框架基础上,作了承接细化和充实巩固,系统归纳了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和基本原则;对公安机关预防和治理职责及相关程序作了细化;明确了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的法律地位和具体程序;明确了公安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要求;强化了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机制;明确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新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办法,并对国际合作、专业队伍建设、物质保障、证人保护等有关内容作了细化规定。

 

修订后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施行

修订后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为了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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