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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城市行动方案(2022-2025)

天津市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城市行动方案(2022-2025)

近日,天津市商务局制定了《天津市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城市行动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明确了2022-2025年天津市建设区域商贸中心的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天津商贸发展能级跃上新台阶,商贸集聚、集散配置、辐射服务和创新引领功能全面增强,打造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全球贸易枢纽、商品流通集散地、商贸创新策源地和区域商贸服务中心,基本建成立足天津、服务京津冀、辐射“三北”、联通国内外、万商云集的区域商贸中心城市。

  • 商贸集聚效应凸显。市场流通和消费规模稳步扩大,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数量突破万家,商品销售总额达到4.5万亿元以上。打造北方重要口岸,货物进出口规模达到9000亿元。会展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展会数量、展览面积进入国内前列,北方会展中心城市地位初步确立。
  • 集散配置功能增强。具备跨区域集散配置能力的商贸主体加快聚集,培育年销售收入百亿级以上企业集团达到70个。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200万标准箱,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40万吨,口岸货物国际中转比率明显提升。
  • 创新引领活力彰显。商贸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壮大,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30%,跨境电商对全市货物进出口的拉动作用更加突出,离岸贸易、服务贸易取得创新突破。
  • 营商环境明显优化。物流通道、新型基础设施、产业载体等基础支撑更加有力,金融服务、“放管服”改革、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环境等软实力更加凸显,形成充满活力的商贸发展生态圈和重商安商良好氛围。
一、全面推进线上线下融通,打造面向全球的贸易枢纽

1.建设全球商品贸易港。

主动对接RCEP等国家自贸区战略,推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布局。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参与国际质量认证、商品注册,培育一批国际自主品牌。推动建设一批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商品直销、专业贸易及国别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促进贸易流通与产业结构调整互动,扩大能源资源、关键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等生产资料进口。增加肉类、乳品、酒类、水海产品等优质消费品进口。

2.打造世界级租赁贸易发展高地。

发挥飞机、船舶、海工平台等已有集群优势,打造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国际船舶租赁中心、国际装备出口租赁和离岸租赁中心。搭建“租赁服务+互联网”融通平台,重点打造飞机租赁、船舶租赁、装备租赁、离岸租赁等垂直纵向一体化数字商贸线上交易平台。积极拓展租赁贸易领域,培育全国车辆、医疗器械、建筑、绿色能源四个租赁中心。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带动大型装备出口。推动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园建设。

3.提升贸易平台能级。

推进综合保税区功能升级,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进出口产品国际贸易分拨中心。推动汽车及零部件、海工装备、石油装备等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做强主导产业,延展国际市场,推进产贸融合。建强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积极引进授权代理商、进口经销商、大型批发零售和电商龙头企业,形成融合商品进口、保税仓储、保税加工、分拨配送、展示销售、零售推广及售后服务等功能的贸易服务链,增强进口集散功能。加快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建设,吸聚供应链、第三方平台、代运营、品牌营销、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打造北方地区最具活力、最优服务的跨境电商生态。

4.增强远程交易能力。

打造期现联动、内外连接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推动设立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提升钢材、农产品、煤炭等大宗商品交易影响力。发挥口岸大宗商品进口集聚优势,建设集交易、结算、金融服务于一体的贸易平台,提高贸易本地结算率,提升区域流通市场粘性和产业链服务水平。支持跨境电商迭代升级,丰富B2B、B2C等多种跨境电商业态,做大跨境电商进口和出口规模。推进海外仓贸易加快布局,认定一批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海外仓示范企业。

5.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制定实施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方案,打通内外贸流通堵点,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搭建第三方产销对接平台,提供品牌策划、标准认证、渠道开发、数字转型、物流配送、法律咨询等一体化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鼓励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国内流通企业布局全球市场。积极申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市场。

二、全面增强集散配置功能,打造联通内外的商品流通集散地

6.建设汽车大流通枢纽。

做强汽车进口口岸,发展平行进口汽车第三方检测、合规性改装等专业服务,扩大汽车保税仓储和转口保税增值服务,进口汽车到港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做强汽车国内分销,提升空港等新车销售集聚区交易辐射功能,支持大型汽车综合产业园项目建设。促进二手车流通,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接入线上交易平台,扩大线上交易规模。依托静海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汇聚一批国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龙头企业,发展报废拆解和循环再利用产业。探索二手汽车保税维修复出口,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构建汽车综合服务功能,拓展汽车租赁、网络货运、共享出行、汽车科技、智能网联等新业态,聚集检测、金融、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要素。

7.健全能源供应保障体系。

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壮大能源贸易主体,推进北方重要油气分拨地建设。充分利用沿海LNG资源,加快南港液化天然气和应急储备、LNG外输管线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北方地区重要的LNG资源接收区。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动本地油田增储上产。发展原油进口,扩大原油保税存储规模,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完善低硫燃料油生产、供应、仓储、分拨链条,建设区域性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基地。

8.优化冷链商品集散网络。

推动口岸通关、集中存管、检验检疫等监管环节“去繁就简”,增强冷链进口口岸黏性。加大冷链进口政策支持,鼓励冷链进口企业将天津作为进境口岸。搭建数字化冷链交易市场,利用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通从海外采购至终端消费的内外贸全流程服务。提升进口冷链商品国内流通承载力,完善冷链加工功能,打造冻品B2B网上商城。依托东疆保税港区和中心渔港冷链设施资源,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9.推动钢材五金能级提升。

鼓励我市钢铁产业龙头企业,搭建钢材线上交易平台,提供交易结算、金融中介、物流仓储、数据信息等综合服务,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依托现有钢材交易市场、物流园区和商务楼宇,培育一批钢材贸易领军企业,打造一批钢材贸易总部基地。推动传统五金市场升级,规划布局一批标准化仓储物流设施,打造京津冀五金材料流通集散地。发展黑色及有色金属全球供应链,支持企业将天津作为矿石原料进境口岸。

10.延展粮油生产流通链条。

以推进临港粮油产业园建设为带动,集聚粮油生产加工及贸易流通企业,为北方粮食安全提供重要保障。依托大型粮油加工企业,巩固提升大豆重要进口口岸地位,推进大粮油产业链建设,构建国际供给保障有力通道。鼓励天津企业“走出去”发展粮油作物种植加工合作项目,支持其将天津作为产品回运口岸。依托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丰富农产品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打造集交易、结算、交收、融资、仓储物流为一体的交易服务平台,成为北方重要的农产品流通定价中心。

三、全面强化创新驱动,打造引领未来的商贸创新策源地

11.数字赋能传统商贸升级。

制定实施商贸数字化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实体商贸数字化建设,推广依托数字化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引导现有批发市场与电商头部企业合作,打造面向中小微商户的商品集配中心。建设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平台,培育一批“小而美”网络品牌和电商细分领域标杆企业。建设数字商贸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商贸领域涉企信息系统和服务功能,集成政策速览、政务一键通办、数据采集、辅助分析等功能应用。

12.提升供应链管理现代化水平。

聚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新能源、生物医药、轻纺等12条重点产业链,加快推进供应链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推进供应链管理生态建设,推动采购集约化,引导开展智慧生产制造。支持大型企业建设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平台,实现研发、生产、制造、分销和物流等各环节高效联通。鼓励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推动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实时共享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推进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和仓储设施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提升。

13.培育国际中转和离岸贸易。

鼓励跨国企业在天津设立区域分拨、运营管理、资金结算等功能性总部或总部型机构。增强贸易中转功能,培育具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的中转集拼和国际分拨业务。培育新型离岸贸易,以大宗商品、跨境租赁、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链等为重点领域,支持开展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新型离岸贸易业务,鼓励银行为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在自贸试验区内研究探索相关税收改革政策。

14.创新发展服务贸易。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领域,提高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服务、中医药服务、文化出口基地,依托鲁班工坊等特色载体,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支持发展制造业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和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提升医药研发、设计、会计、法律等领域承接服务外包竞争力。

15.加快发展数字贸易。

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具有整合数据生产、加工、定价、交易、支付、存储、转移等关键环节全价值链的数字运营服务体系。建成京津冀大数据共享中心、数字经济区域研究中心、数字服务国际合作平台和联盟。完善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工作机制,重点发展信息和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及其通过互联网交付的离岸服务外包等数字贸易业态,扩大数字服务出口。

四、全面提升辐射服务能力,打造协同共享的区域商贸服务中心

16.建设高显示度共享消费市场。

以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带动,充分利用“津城”“滨城”各类商业、旅游资源,构建三地购物、休闲、旅游等消费集结地。发挥佛罗伦萨小镇、创意米兰、V1汽车世界等消费品牌效应,推进市场深度开发,巩固提升京冀消费客群比重。突出亲水品水、亲海品海旅游特色,打造海河亲水、“滨城”亲海消费名片,构建京津冀宜居宜游“后花园”。加快推进金街步行街地标商圈建设,提升繁华度,打造国际范、时尚潮,增强京津冀地区消费的渗透力。

17.打造疏解非首都功能重要商贸承载地。

依托中心城区高端商务楼宇和洋楼资源,聚焦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电商平台、国际货代、航空货运、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积极引进首都高端商贸服务业态。加强与北京商贸类央企、品牌民企的对接,积极承接北京区域性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有序疏解。支持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代表的非首都功能疏解集聚区建设,吸引北京优质外迁批发商户、电子商务企业等聚集发展。

18.打造区域农产品流通集散地。

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健全区域型—销地型—产地型三级农产品批发网络,培育做大海吉星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电子交易、仓储、集配、展示基础设施,发展“批发集散+信息化管理+公共配送”交易模式,服务周边省市农产品来津销售。优化提升韩家墅、金钟、红旗、何庄子、金元宝等农产品批发市场,促进数字化转型,提高本地农产品采购规模,构建产销地、集散地相衔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19.打造会展经济服务高地。

以国家会展中心(天津)项目为带动,增强会展经济聚集度和辐射影响带动作用。加大对现有展会的培育,提升品牌展会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筹备举办国家级展会。积极申办和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在行业内具有国际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展会项目,增强展会与产业招商、贸易物流、旅游消费的协同拉动经济发展功能。大力发展会展专业服务和周边产业,加快引进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会展产业链,扩大会展经济规模。

五、全面增强功能支撑,构建商贸中心城市活力生态圈

20.畅通海陆空运输通道。

加快天津港口型国际物流枢纽建设,重点拓展“一带一路”国际集装箱航线,加密至东南亚、欧洲、美国、地中海等地区的航班,发展中日、中韩双向海运快线。建设区域航空枢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构建全国领先的全货机航线网络。构建贯通“三北”、联通中蒙俄经济走廊的腹地运输网络,扩大铁路货运辐射范围,提高集装箱运输通道多式联运衔接能力。大力发展空空中转、海空铁联运,吸引过境货物经天津转运到亚欧大陆。支持天津中欧班列常态化稳定运行。提升区域公路联通能力,建设广泛覆盖、服务优质的公路交通体系。面向国际和区域,构建四级邮政快递网络。

21.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5G基站和物联网设施建设与应用,发展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应用场景,优先覆盖核心商圈、电商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区域。实施商贸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动流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商贸集聚区智慧化,实施一批数字化示范项目,打造若干电商小镇、直播基地、智慧商圈。加快智慧港口建设,以5G、卫星定位、区块链等新技术为依托,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生产操作系统和港口数据信息枢纽。

22.增强金融服务商贸功能。

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商贸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发展存货、仓单、订单及票据贴现、质押等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和企业充分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实施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争取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深化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应用,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

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商贸中心城市重商安商氛围

23.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规则完备、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

24.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证照分离”,扩大电子证照等应用。

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就近可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探索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出现、一时看不准的领域,设置一定的“观察期”,为新业态新模式预留空间。在自贸试验区内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办、相关区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

整合相关物流监管系统,推动口岸通关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化。加快智慧港口建设,促进口岸监管部门和经营单位、货主、报关等企业协同作业。高水平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功能向国际贸易全链条拓展,推进国际合作试点,建成京津“单一窗口”通关物流协同平台。优化海、空两港口岸通关作业流程,探索推进口岸作业时间精细化分段管理,提升完善“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模式。推进天津港口岸相关港区新建码头泊位口岸对外开放,支持申建相关进境商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强化“阳光价格”示范作用,坚决清理不合理的口岸服务收费。

关于对《天津市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城市行动方案(2022-2025)(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加快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我局会同市场监管、海关、税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加快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城市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宝贵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3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 系 人:贺晓阳

联系电话:022-58665722

电子邮箱:hexiaoyang@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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