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批博士(后)专项资助申报启动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天津市第五批博士(后)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现开展第五批博士(后)专项资助申报工作。
1.《博士(后)专项资助申请人员汇总表》;
2.《博士(后)专项资助申请表》;
3.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员需提供);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外籍人员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复印件);国(境)外博士后需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博士后身份的承诺说明、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研究证明信及其中文翻译件(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5.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足3年,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满3年的补充合同复印件);在津创办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6.博士后需提供进站审核表复印件、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复印件;
7. 申报人截至2021年10月的2021年度社保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