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武清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对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内住房实施学位控制方案公布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1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
(一)武清城区内非居住型住房、小产权住房。
(二)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学位控制学校包括:杨村第八小学、杨村第十小学、杨村第十四小学、杨村光明道小学、杨村第五中学、杨村第八中学、杨村光明道中学等学校。
三、实施办法
(一)武清城区内非居住型住房、小产权住房控制办法
此类房产不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校的划片范围。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均在此房产上,且父母双方在天津市范围内仅有此套房产,可携带有关资料到就近公办学校先行登记,开学前,由教育局统筹安置。
(二)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控制办法
1.学位控制学校学区内每户地址相应学段相应学制(小学6年、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果同一个房屋地址在对应年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
2.同一住房入学资格已经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屋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若有入学需求,教育局根据当年招生实施方案,依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3.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视学位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四、有关政策解读
(一)适龄儿童入学首先需符合当年《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各项政策要求,申请以上实施范围内所涉及学校的学生还需符合《武清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每户地址相应学段相应学制(小学6年、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2021年某适龄儿童以杨村十小学区内某个房产入学,从该生入学登记之日到其小学毕业(或离校)之日,该房产产权变更后有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不能进入杨村十小就读(招生或转入)。
(三)登记过程中,如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家长应积极配合提供。家长应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属实。如果证件、证明不属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涉及事项均以当年招生或当次转学公布政策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武清区教育局。
(五)学位占用情况查询主体为各相关单位。
序号 | 学段 | 学校名称 | 咨询电话 |
1 | 小学 | 杨村第八小学 | 022-82106303 |
2 | 小学 | 杨村第十小学 | 022-82178951 |
3 | 小学 | 杨村第十四小学 | 022-22958165 |
4 | 小学 | 杨村光明道小学 | 022-60329258 |
5 | 初中 | 杨村第五中学 | 022-59616720 |
6 | 初中 | 杨村第八中学 | 022-82962678 |
7 | 初中 | 杨村光明道中学 | 022-60651556 |
武清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