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的产假规定天数是多少?还有什么相关制度?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海河英才落在天津)”为您带来信息,点击本文阅读:
天津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如下:
天津有128天产假是包括了国家规定的98天,天津地方增加30天。
即:天津产假128天=国家规定的98天+地方增加30天。
《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增设了女职工哺乳假制度:
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发;无约定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
女职工休哺乳假,不影响本人的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
需要注意:条例中明确了一句“用人单位同意”,也就是说,这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落实女职工的哺乳假。
产假128天,加上哺乳假六个月(按180天计算),也就是说,有的女性产后假期可能达到30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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