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起京津冀职称证书互认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以下吧。
【导语】:8月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本月起实施。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海河英才落在天津)”提醒您《暂行办法》明确,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与北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暂行办法》规定,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简化职称认定程序,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就业创业成本。对于外省调入、系列转换、职业资格对应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任。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对职称评审全流程进行了科学规范,明确了申报人群、申报程序、评价方式、结果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
《暂行办法》明确了职称申报人群,凡是与北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以及在北京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不看国籍、户籍、地域、档案等关系,均可申报本市职称评审。
如果您在落户天津和天津生活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海河英才落在天津 ”,落户,购房,转学,高考,一条龙服务到底!
微信/电话:18522005300, QQ:169494291
【天津户口】
5. 2017年天津市常住人口减少5万人,人才引进更需加大力度!
【人才引进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