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暂停天津市住房保障政务服务窗口,线下服务的通知,“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海河英才落在天津)”提醒您注意查看:
各区住建委、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要求,各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政务服务暂停窗口现场办理政府服务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起,租房补贴、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申请人通过邮递方式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邮递资料包括申请住房保障类型、申请要件的复印件和承诺书原件。
二、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批准文书由批准部门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本通知下发前已受理申请的,经审核合格后,也由批准部门通过邮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邮寄费用由批准部门承担。
三、新申请取得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在市场租赁住房后,通过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区住建委租赁备案部门邮寄申请材料方式,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邮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双方的身份证、租赁房屋的证明材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及双方签订的承诺书原件。津东方
四、1月31日前应办理备案续期而未来得及续期的家庭,以及2月期间租赁备案到期应续期的家庭,无论是否办理续期备案,发贴截至时间延长至3月31日,1-2月租房补贴正常发放。
五、租房补贴年审延期申报,将2020年1月应申报家庭申报截止时间由2月底顺延至3月底,2020年2月应申报家庭申报截止时间由3月底顺延至4月底,在此期间补贴照常发放。
六、《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在2020年1月、2月、3月到期的,有效期均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七、各单位要制定针对性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公布相关政策、咨询电话、邮递地址等,同时确保相关经费充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发现虚假申报等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政务服务窗口线下服务恢复时间将根据我市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和申请要件及相关要件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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