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投资244亿元的
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建设方案定了!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全国仅14个
它们都分布在哪里?
这是一个怎样的示范区?为什么要建?
天津
又要怎么建?
为什么能拿下这块“国字招牌”?
一起来了解一下▼
日前,经市政府批准,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启动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根据总体方案,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实施范围约36平方公里,建设实施期为2019-2020年,长远发展期为2021-2025年。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批准建设的全国性海洋经济示范区,示范区以“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海水淡化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为主要任务,将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功能平台。
依托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北部区域,示范区以海水淡化产业为切入点,带动示范区内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服务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加速聚集,建成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机制精简高效、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合理、海洋产业竞争力较强、基础设施保障支撑有力、海洋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按照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示范区重点建设36个海洋产业项目,计划总投资244亿元,主要包括自然资源部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10个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天津市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等17个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项目、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等2个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和7个基础设施项目。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国家支持建设的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将对未来滨海新区乃至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联合滨海新区政府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推动力度,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为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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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支持10个设立在市和4个设立在园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山东2个:威海、日照
江苏2个:连云港、盐城
浙江2个:宁波、温州
福建2个:福州、厦门
广东2个:深圳、湛江
广西1个:北海
天津1个:临港
上海1个:崇明
海南1个:陵水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承担海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海洋产业集聚、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权益保护等重大任务的区域性海洋功能平台。
2016年12月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海洋局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十三五”时期,拟在全国设立10~20个示范区。到2020年,示范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海洋经济开发格局、引领性强的海洋开发综合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产业体系、支撑有力的海洋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相对完善的海洋公共服务体系、环境优美的蓝色生态屏障、精简高效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示范区海洋经济增长速度高于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成为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根据意见,设立示范区应符合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海洋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符合全国及地方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等,选取行政区划清晰明确、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较好、海洋产业聚集优势明显、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成效显著、战略区位特殊重要的涉海区域。原则上,设在市(含计划单列市、地级市)的示范区,面积不超过150平方公里,所在城市上一年度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12%,海洋产业增加值增速达10%以上;设在园区的示范区,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上一年度海洋产业增加值占所在园区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不低于30%,海洋产业增加值增速达15%以上。
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港口优势,近年来,临港将海洋经济作为重点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海洋产业结构稳步升级,在区域产业发展和升级中发挥着积极的带动作用。
依托自身临海优势和大型试验取排海水的便利条件, 临港吸引众多海淡项目纷纷落户,海水淡化产业正在发挥集聚效应,并且不断加大对海洋生物医药技术研发、科技创新的投入,努力建立完善的海洋药物创新体系。
下一步,临港将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在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为战略目标,以创建国家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为战略契机,做足科技兴海文章,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提升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力争把临港建设成为国内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领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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