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鼓励企业自主聘任和自主评审职称。
对博士、博士后或取得助理级职称2年以上的硕士,企业可自主聘任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 二是打破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的级别限制。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 三是打破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的论文限制。
对应用型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凭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核心人才,可由企业董事长签署《业绩证明函》,用于替代论文。
✔ 四是灵活认定企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学时。
可凭企业认定的内部培训、同业交流等替代专业科目学时;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可从公需科目指导目录中选取主题,自主组织培训并可认定学时。
✔ 五是进一步树立良好的职称评价导向。
强化“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 六是大力宣传企业职称评价政策。
市人社局在官网和手机APP“政策一点通”栏目中,及时发布职称评价最新政策、各职称评审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方便企业和人才查询。
各专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网站,及时公布本专业最新评审标准和评审安排。
各业务主管部门和职称服务机构要有计划地安排职称政策巡讲,提高政策经办人员和企业人资专员的政策应用水平。
✔ 七是进一步提高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
完善“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市各专业、各级别职称评审全覆盖,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网上查询”,做到“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
✔ 八是取消职称评审费用。
进一步为人才减负,我市各职称评审机构向职称申报人收取的职称评审费一律取消。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及时向社会、向企业发布政策,深入解读各项政策措施。
同时,加强政策培训,对各区和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进企业、进园区、进服务大厅,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实现政策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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