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出手!学科类培训内容禁止发布!
日前,微信团队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微信关于规范校外培训内容发布和传播的合规指引”。其中要求:不得在微信平台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推广性、诱导性内容,以及不得利用微信平台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微信团队表示,为响应国家“双减”政策,依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即日起,微信平台将进一步规范学科类培训内容的发布和传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具体指引如下:一是不得在微信平台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推广性、诱导性内容,以及“贩卖教育焦虑”、承诺迅速提高考试成绩的内容;二是不得利用微信平台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在此之前,抖音电商运营团队于11月19日也发布公告,称将禁止发布面向学龄前儿童的课程以及面向中小学(含高中)的学科类课程;面向中小学(含高中)的非学科类课程,只允许发布在“教育培训-中小幼培训-儿童兴趣”类目。同时,面向中小学(含高中)的非学科类课程,抖音电商规定:不得以直播、视频形式推广相关商品,创作者违规推广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电商创作者违规与信用分管理规则》有关禁售商品的要求处罚。针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过度营销、制造家长焦虑的现象,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多措并举,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广告管控。今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制定广告管控工作方案,加强对当地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等的重点监管,做好对学校、商业楼宇、居民小区等区域的日常监管。及时研判形势、更新管控措施,有效应对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等新问题。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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