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经验 今日新增3例!天津确诊病例增至30例!(附确诊病例基本情况)

今日新增3例!天津确诊病例增至30例!(附确诊病例基本情况)

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截至1月30日14时,本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增至30例

第30例患者,女,64岁,居住地为天津市红桥区。患者1月19日与家人自驾到湖北孝感旅游,23日与家人自驾返津,28日出现呼吸道症状,去红桥医院就诊。29日出现发热,到市人民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0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该患者主要密切接触者有4例,目前均已被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红桥区疾控中心已对其住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对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30例,其中男性23例,女性7例;重型13例,普通型17例;无危重及死亡病例。

既往病例基本情况

第28例患者,男,55岁,居住于天津市河北区。为天津铁路动车客车段职工,与本单位多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为密切接触者。1月19日出现发热,1月25日就诊于市第四中心医院,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予以居家隔离。1月27日再次发热,1月28日核酸检测阴性,1月30日第四次检测为阳性。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8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29例患者,男,36岁,住天津市和平区,职业为市场销售,工作单位位于和平区。患者1月18日至1月22日去武汉出差,1月22日下午由武汉去往湖北枣阳,1月26日由枣阳自驾返津。该患者于1月29日出现发热,由120救护车送至第九八三医院和平分院,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9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疾控部门对其住所开展终末消毒,对其近期活动的密切接触者正在进行追踪排査。其家属已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第1例,郑某某,女,59岁,居住于西青区杨柳青镇,有武汉旅游史。1月14日发病,先后于西青医院和市海河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2例,杨某某,男,57岁,居住于河东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有武汉出差史。1月18日发病,先后于市中研院附属医院、武警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市海河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病情较前加重,仍为重症病例,生命体征平稳。
第3例,黄某某,女,68岁,居住于南开区,在武汉工作。1月14日发病,先后于市人民医院和市海河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4例,余某某,男,40岁,居住于和平区,有武汉工作史。1月14日发病,先后就诊于湖北省人民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市海河医院,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5例,陈某某,男,46岁,居住于河北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1月15日出现咽部不适,自1月17日先后到北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1月2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6例,石某,男,56岁,既往高血压病史10余年,居住于河北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出现发热,1月23日到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1月24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7例,康某某,女,29岁,居住于滨海新区,在武汉工作,1月23日来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到市第五中心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8例,崔某,男,39岁,居住于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至22日去过武汉,1月23日返回天津。于1月23日晚出现发热,1月24日到市第三中心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目前在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9例患者杜某某,男,57岁,居住在河东区,1月17日从武汉到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9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该患者与本市第3例确诊病例黄某某是密切接触者。
第10例患者胡某某,男,30岁,北京人。1月18日至20日在武汉逗留,24日抵津时发热,到天津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1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0例病例,为轻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11例患者田某某,女,55岁,河北区人。1月23日出现发热、鼻塞等呼吸道症状到第四中心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
第12例患者韩某某,女,79岁,河北区人。于1月24日出现发热症状于第四中心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
第13例患者陈某某,男,19岁,河北区人。1月20日出现发热、咽痛症状于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
第14例患者张某某,男,71岁,长期居住武汉。患者于1月19日飞往马来西亚旅游,1月25日23时30分乘机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患者因发热被送至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4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其同机人员已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第15例患者温某某,男,50岁,居住于天津市红桥区。1月23日从武汉到津,1月25日出现发热,1月26日到市人民医院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5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16例患者陈某某,男,78岁,居住于天津市河北区。1月21日出现发热,1月23日、24日两次到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取居家隔离措施。1月26再次发热,到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再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6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该病例为第5例确诊病例陈某某的亲属,系密切接触者。
第17例患者张某某,男,49岁,居住于天津市河北区。1月26日出现发热,到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后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7例病例,为轻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该病例为第5例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同事,系密切接触者。
第18例患者患者刘某某,男,43岁,居住于天津市河西区。1月16日到武汉开会,当晚乘机返回天津,因参会人员中有确诊病例,遂自觉居家隔离观察。该患者于1月23日晚出现发热,1月24日到医科大学总医院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8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病情平稳。
第19例患者李某某,男,47岁,居住在河西区,1月21日乘坐高铁从河南平顶山来津,同车有武汉旅客。于1月25日就诊于天津市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9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病情平稳。
第20例患者杨某某,男,47岁,居住在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职工,于1月26日出现发热,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0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病情平稳。曾与该单位确诊的我市第6例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第21例患者杜某某,男,90岁,居住在河西区,1月26日出现发热,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1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病情平稳。其与我市第9例患者为亲属关系,有明确密切接触史。
第22例患者马某某,男,38岁,居住在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职工,在已采取封闭措施的天津动车客车段封控区内隔离,因流涕、全身乏力、发热,被送至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2例病例,为重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病情平稳。其与该单位多名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第23例患者陆某某,男,29岁,居住在河东区,近年在武汉工作,1月21日返回天津。该患者于1月24日出现发热,1月25日到市第三中心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3例病例,为轻症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24例患者刘某某,男,21岁,居住于天津市西青区,患者在武汉某高校上学,1月11日从武汉回津。1月23日患者发热,先后就诊于市人民医院、医科大学总医院,1月28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第24例病例,为轻症病例。目前已转至市海河医院治疗,病情平稳。
第25例患者张某,男,41岁,居住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1月19日由武汉出发去马来西亚旅游,25日乘飞机到天津。27日出现发热、咳嗽,体温38.3°C,就诊于武清区人民医院,后经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5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该病例为马印航空公司隔离医学观察者,与第14例确诊病例系密切接触者。
第26例患者王某某,女,46岁,湖北襄阳人,长期在武汉居住、工作,1月22日从武汉来津,1月27日出现发热,到市第五中心医院就诊,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6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与其密切接触者已进行医学观察。对其乘坐交通工具,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27例患者毕某某,男,35岁,和平区某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同事亲属曾到过武汉,患者1月28日出现发热,就诊于983医院和平分院,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27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其同事亲属1月20日来津过年,1月20日后患者与同事一起办公,有密切接触,23日按单位要求其同事开始居家隔离,至目前其同事及亲属没有发热症状,正在接受检测,结果待定。和平区疾控中心对该患者工作单位和居住地进行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已送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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