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中转学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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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小学转学报名通知
根据天津市教委、滨海新区教体局学籍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区域教育实际情况,现就生态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小学转学报名工作通知如下: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市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可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转学申请。1.生态城户籍申请就读二至六年级的学生。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房产已交付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须为生态城内的独立产权住宅。2.外省户籍学生,须按要求于2022年11月在生态城完成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原房屋所有权人子女已在生态城入学(园)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房屋所有权人子女的转学申请。生态城户籍申请就读二至六年级的学生,须于7月17日上午10:00-7月20日下午3:00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http://jtj.eco-city.gov.cn/)进入“小学转学申请入口” 使用学生证件号码先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提交资料原件图片。完成所有信息填写、资料上传并通过审核的,方视为网上信息采集完成;提交先后顺序不作为报名录取的依据。7月18日上午10:00开始,家长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核验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核验地点:实际居住在中央大道以西小区的学生在生态城实验小学(新二街895号)核验;实际居住在中央大道以东小区的学生在北师大生态城附校(新昌道203号)核验。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的书面转学申请(A4纸书写,内容须写明学生姓名、学生性别、学生身份证号、现就读学校名称和就读年级、全国联网学籍号、申请转入年级、转学原因、接受统筹安排,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写签字、家长联系方式,可参照采集时的模板)。2.房主、父母及学生的户口本(须体现出房主与学生之间的关系)。3.一手房须提供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手房须提供房产证。以上材料1须携带原件,材料2、3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提交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也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的书面转学申请(A4纸书写,内容须写明学生姓名、学生性别、学生身份证号、现就读学校名称和就读年级、全国联网学籍号、申请转入年级、转学原因、接受统筹安排,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写签字、家长联系方式)。2.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至少2022年11月-2023年6月连续缴纳)。3.其他材料如与2022年11月申请登记时发生变化的,请现场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完成核验后,生态城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各学校规划建设轨制和教室实际容量、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等,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统筹安置。1.在后期办理网上转学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学籍是问题学籍,或家长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学生所有档案资料退回。涉及外省转入的学生,因涉及跨省调档环节,如调档成功可在本市入学,如调档不成功需家长自行回原学籍校协调解决。2.天津市海嘉学校为区域民办学校,具体报名安排和所需资料可查询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外大滨海附校:022-25264545、022-66196659、022-65637528监督电话(生态城教体局):022-6728902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小学转学工作,解释权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体育局。 中新天津生态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中转学报名通知
根据天津市教委、滨海新区教体局学籍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区域教育实际情况,现就生态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中转学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生态城户籍且目前学籍为本市非生态城或外省,申请就读七、八、九年级的学生。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房产已交付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须为生态城内的独立产权住宅。2.外省户籍且目前学籍为本市非生态城或外省,申请就读八、九年级的学生。原房屋所有权人子女已在生态城入学(园)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房屋所有权人子女的转学申请。请家长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10:00-2023年7月20日下午3:00登录“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http://jtj.eco-city.gov.cn/),进入“初中转学申请入口”,使用学生证件号码先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提交资料原件图片。完成所有信息填写、资料上传并通过审核的,方视为网上信息采集完成;提交先后顺序不作为报名录取的依据。7月18日上午10:00开始,家长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核验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核验地点:实际居住在中央大道以西小区的学生在生态城一中(华三路345号)核验;实际居住在中央大道以东小区的学生在北师大生态城附校(新昌道203号)核验。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的书面转学申请(A4纸书写,内容须写明学生姓名、学生性别、学生身份证号、现就读学校名称和就读年级、全国联网学籍号、申请转入年级、转学原因、接受统筹安排,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写签字、家长联系方式,可参照采集时的模板)。2.房主、父母及学生的户口本(须体现出房主与学生之间的关系)。3.一手房须提供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手房须提供房产证。以上材料1须携带原件学校留存,2-3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家长按手印,手签“此件属实”、签名、写日期。网上提交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也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的书面转学申请(A4纸书写,内容须写明学生姓名、学生性别、学生身份证号、现就读学校名称和就读年级、全国联网学籍号、申请转入年级、转学原因、接受统筹安排,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写签字、家长联系方式,可参照采集时的模板)。由生态城户籍管理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父母和学生户口如未在一个户口簿上,需提供佐证材料以判断父母和子女关系。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自购住房且已交付使用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自购住房但尚未交付使用的,须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和生态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无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生态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生态城的务工就业及生态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如下:1)个体经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2)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3)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以上材料1须携带原件学校留存,2-5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家长按手印,手签“此件属实”、签名、写日期。网上提交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也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另外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上述申请转入八、九年级的学生但目前学籍为外省市的,如后续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详询录取学校)。完成核验后,生态城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各学校规划建设轨制和教室实际容量、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等,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统筹安置。1.请转学登记家长(仅限一位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持报名材料进入学校指定地点审核材料。2.生态城教体局将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材料进行审查,转学结果将随时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及外省转入的学生,因涉及跨省调档环节,如调档成功可在本市入学,如调档不成功需家长自行回原学籍校协调解决。3.天津市海嘉学校为区域民办学校,具体报名安排和所需资料可查询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监督电话(生态城教体局):022-6728902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中转学工作,解释权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体育局。 福利,扫码关注津东方微信公众号,即可加入津东方微信群,有:天津家长交流群,异地高考规划群,落户群,海河英才群,积分落户群,购房群,转学群,小学教育群,初中教育群,高中教育群。天津落户,天津上学,原创经验汇总和交流。另外,还有津东方本地生活群,互助群,相亲群,招聘群,租房群,二手交易群,欢迎热心肠的来加入。如果加群过程中有疑问,可以添加津东方微信公众号客服。注:所有津东方微信群,均为公益群,发广告者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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