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学什么时候能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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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准许转学,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学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的学生。
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对于确因特殊政策规定,超出办理转学时间需要转学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转入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和平区转学规定:小学申请转入,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房产在2021年9月1日当日及以后持有的,须持有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