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东丽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高一学生转学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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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东丽区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充分保障考生安全,现将东丽区教育局关于2021级东丽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高一学生转学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调整通知如下:一、取消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现场资格审核和统一测试活动(一)原定2月26日(周六)现场审核转学材料调整为线上审核,请各位家长于2月26日(星期六)-27日(周日)17点前,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家长可将以下链接复制到微信中打开,并按要求上传。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NIA1wcjABgAbUALAarAA4qAzCsgM1TJf(二)2月28日(周一)东丽区教育局对学生的中考成绩分数进行核算排序,折算成绩=外省市中考总分/外省市中考满分*590分(天津市中考满分)。(三)3月1日(周二)东丽区教育局纪检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对学生成绩排序进行联合审核,确认签字、盖章。根据招生计划数、折算成绩、个人志愿(八个志愿栏为平行志愿)情况,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为止”的原则,安置转入学生在普通高中就读。(四)各位考生家长可于3月2日14:00后登录预约报名平台查询安置录取结果。(五)3月2日(周三),各高中校到教育局领取安置生名单,由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及家长,在3月4日至5日报到,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转学材料。由学校对学生转学资格(户籍、学籍、中考分数证明原件)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14天健康监测等进行审核。(一)符合转学条件,但因故未参加东丽区此次统一安置的学生,须于2022年3月31日17:00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联系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区教育局会根据各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置。(二)2022年3月31日前未向安置校提供“在校”状态的全国高中学籍学生,不予接收和办理转学手续,此后果责任由学生及家长承担。(三)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各考生在未到校报到期间,可登录天津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学习。http://tjedu.tjjy.com.cn/api/erqi/homepage路径:进入平台——“云课堂”板块——“春季同步精品课程”——高一年级网络课程,按照课程目录选择相关课程学习即可(登陆账号后续通知)。东丽区教育局成立具有东丽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及各高中校长组成,办公室设在中小学教育科,咨询电话:022-8437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