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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转学办理条件?

天津转学办理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准许转学,并办理相关手续;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学生,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的学生。

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提醒: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其中,六年级不得转学,初一和高一上半学期不得转学,大部分学校初三也不开放转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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