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天津户籍公民,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的,可以申请子女投靠落户,提交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办理天津市户籍。拿到户籍后,可以像天津市学生一样按照流程入学。
天津投靠落户主要包括配偶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及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投靠落户属于政策性落户。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应当向有法定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投靠落户。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2、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非婚生育无法提供《结婚证》的,投母落户需要提供非婚生育声明,投父落户的还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涉及从生父母一方投靠另一方来津的,生父母应当同时到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提供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公证书。
当父母两人均是集体户籍时,因为没有固定房产,所以这种情况下,孩子就需要以随迁子女的身份申请入学。
因为小学阶段各所学校学位会有限制,所以天津市大部分区都会要求随迁子女在小学正式报名前进行预约登记,完成登记后,教育局会在入学时给登记学生统筹安排学位。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5、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有的地区还会要求家长提供孩子的证件照等材料,大家按照学校和教育局要求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