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滨海新区政务网发布了《2021-2022第二学期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内容如下: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12月20日—24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拟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出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入转出汇总表》,于2021年12月29日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第七条“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通过以下15项指标,第四项指标——所有小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第五项指标——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的规定,滨海新区以下学校将无法接收转入学生。
(一)小学超过2000人的学校
1.塘沽远洋城小学
2.汉沽中心小学
3.大港福源小学
4.大港二小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超过2500人的学校
1.育才学校
2.塘沽云山道学校
(三)严重超轨制运行的学校
1.塘沽博才小学
2.汉沽盐场小学
(四)班容超过45人的学校年级(含45人)
1.塘沽区域:
2016级:新港二小、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上海道小学、浙江路小学、宁波里小学、向阳一小、广州道小学、桂林路小学、贻成小学、福州道小学、胡家园小学、师大附校、渤油二小、北塘一小;
2017级:新港二小、朝阳小学、二中心小学、上海道小学、向阳三小、胡家园学校;
2018级:新港一小、朝阳小学、一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二中心小学、上海道小学、浙江路小学、实验学校、向阳一小、广州道小学、贻成小学、欣嘉园第一小学;
2019级:紫云小学、一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上海道小学、浙江路小学、实验学校、宁波里小学、未来学校、福州道小学、南益小学、师大附校;
2020级:朝阳小学、宁波里小学;
2021级:一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上海道小学;
2.汉沽区域:
2016级:体育场小学;
2017级:体育场小学;
2018级:河西一小、河西三小;
2019级:体育场小学、河西一小;
2021级:河西一小。
3.大港区域:
2016级:大港十二小;
2017级:大港三小、大港东城小学;
2018级:大港三小、大港十二小;
2019级:大港三小、大港十二小;
2020级:大港东城小学、大港实验小学;
4.海滨区域:
2016级:同盛学校
2019级:同盛学校
2020级:同盛学校
四、转学安置办法
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果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当转学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学位时,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方式包括本片域安置和跨片域安置两种方式。
五、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
本规定由滨海新区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