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区委回复: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五年级前申请转学的学生,可在每个学期开学前后一周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和全国电子学籍号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其中户籍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转入后可参加河东区初中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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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天津中小学转学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小编参考2021年部分区发布的转学通知进行整理,仅供参考!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三)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四)八、九年级外省转入学生登记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详询登记学校)
(一)本市外区学籍
1.和平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毕业小学下发的《回户籍区升学学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外省市学籍
1.和平区常住或蓝印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2021年外省市学籍小学毕业生回和平区升学登记表》
2.和平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初中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4、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它佐证材料。
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不动产权证的照片、学生学籍证明的照片(便于查验相关信息)、学生信息采集表的电子版
- 学生天津市户口本首页
- 学生天津市户口本户主页
- 学生天津市户口本人页
- 学生天津市户口本父亲或母亲页
- 手填的转学申请书照片及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模板随通知下发)
- 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片。
非津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供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原件、河北区合法居所的证明、河北区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原籍户口簿原件(以上基本材料除“合法居所的证明”外,其他材料需学生同一方家长持有)。我局将在尚有学位资源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学生就读。
家长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外地学籍外地户籍:
①南开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②南开区的房屋租赁证明(房管局出具)或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承租人或产权人为另一方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③劳动合同:只上传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④天津市社保缴费证明。
⑤外地户籍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不在同一户籍上另需上传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提示:居住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需为同一监护人。
另:外地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天津市(除南开区外)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③原学籍学校出具的“已完成初一(二)年级综评各项工作”的证明。
2021年南开区关于外省市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相关通知:
需提供的材料:
1.南开区的红印户籍或蓝印户籍的原件及复印件。
2.南开区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外省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南开区升学的申请。
(一)天津市户籍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二)蓝印户口的学生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房本的原件。
(三)外省市户籍学生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出具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1)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2)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1、具备津南区户籍(含蓝印)的六年级在校生
①户口本首页、监护人本人页、学生本人页的照片
②房产证的照片
(二)初中转学
1、具备津南区户籍(含蓝印)的七、八年级在校生:
①户口本首页、监护人本人页、学生本人页的照片
②房产证的照片
2、外省户籍符合随迁子女转学条件的七、八年级在校生:
①津南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的照片
②外地户口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需为同一户口本)
③津南区住房证明:津南区房产证基本信息页或津南区房屋租赁证明。(如承租人或房主与居住证持有人不一致,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④津南区务工证明: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即可:
A居住证持有人的劳动合同:仅上传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B居住证持有人的津南区营业执照
⑤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
提示:居住证、务工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需为同一监护人。
(2)一手房须提供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手房须提供房产证;
(3)学生近期半身一寸照片1张(背景色无要求)。
以上材料(1)、(2)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家长按手印,手签“此件属实”、签名、写日期。
生态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至少2020年11月-2021年5月期间需连续缴纳)。
(2)学生半身一寸照片1张(背景色无要求)。
(3)其他材料如与2020年11月申请登记时发生变化的,请现场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1.本区户口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户需提交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申请人和学生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不动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在区内租住的需提供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学籍所在校查到的学生全国学籍号(19位)。
2.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必须为申请转学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2020年11月之前开始在本区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港保税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自有商品住宅房产证原件,或者在本区内商品住宅、致勤白领公寓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5)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6)通过学籍所在校查到的学生全国学籍号(1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