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内六区初中转学通知汇总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南开区:8月4日—8月12日
和平区:8月7日上午9:00—8月11日下午17:00
河东区:8月21日—8月28日
河北区:(网报已截止)2023年7月31日—8月25日资格审核
红桥区:8月1日—8月24日17:00前
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初中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登记时间学生已取得和平区户籍(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截止登记时间在和平区持有不动产,其独立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学籍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具有全国联网学籍号且状态正常
(四)秋季开学后就读八、九年级,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登记
(一)网上登记
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8月11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2024学年初中转学”)。
填报提示:
1、在“初中-和平区2023-2024学年初中转学”任务下进行填报
2、网上填报信息中的“学生(或幼儿)序号”填写注册手机号
3、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转学学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二)现场核验
1、核验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2、核验时间
新八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8月15日上午9:00-11:00
新八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8月15日下午2:30-4:30
新九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8月16日上午9:00-11:00
新九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8月16日下午2:30-4:30
注意:核验现场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学生不必到场)。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2024学年初中转学”)
(4)《和平区初中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入学安排
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开学前安置学校将电话通知家长,学生按学校要求报到入学。
1、转学学生不具备指标推荐资格。按照市教委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的相关规定,学生须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3、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4、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取消学籍等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和平区教育局中学科
2023年8月4日
1.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八、九年级在校学生。
2.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8月4日—8月30日(工作日)
根据户籍住址优先安排进入学区片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全区统筹。
(一)网上提交:8月4日—8月12日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登录网址:http://nkqczzxshxt.tjeol.com(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提示: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1.外地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另:外地“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2.本市(除南开区外)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③原学籍学校出具的“已完成初一(二)年级综评各项工作”的证明(见附件样例)。
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学生和家长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二)区县审核:8月13日—8月20日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显示以下几种:
①请等待学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③等待安置学校。
(三)下载打印报到单
从8月21日10:00起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安置结果。
(四)到安置学校报到、测试、进班:8月25日—8月30日(预计时间)
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报到后的测试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听从学校安排。
外地学籍学生:学校进行相应年级的测试后安排进入相应年级。
本市学籍学生:通过测试的安排进班;若未通过测试则学校不予接收,转学终止,学生需回原学籍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需携带材料: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一)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学位,初中阶段不再留有学位,请家长谨慎考虑。
(二)请按照办理流程的预计时间尽早完成相关工作。
(三)因教材为预定数,转回学生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学校会尽最大努力配齐,个别确需学生自备的还请理解和配合。
(四)外地学籍学生还需和接收学校配合共同完成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录工作。
(五)咨询电话:022-27459971(工作时间)。
附件:本市学籍初中xx年级综评证明样例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中教科
2023年7月31日
通过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hdczzx.tjzsbm.com
手机端:
下载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以上网址或者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
(苹果系统手机可直接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功能扫码访问,安卓系统手机可通过微信扫码,选择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访问。)
具体要求详见网站首页,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
咨询电话:84110241 24140672
八年级(2022级)九年级(2021级)
注:七年级(2023级)第一学期、九年级(2021级)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办理转学。
二、网上转学申请时间
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
三、转学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全国电子学籍号;
(二)外省户籍学生需提供
1.家长河东区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转学的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本;
3.居住证持有人在津就业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东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5.全国电子学籍号
四、转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8月31日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4.现场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学生家长携带所需证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出示短信凭证核验证件。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五、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几点提示
1.本通知中的“转学”是指初中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申请由本市外区转入的只接收河东区户籍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转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转学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验证的,不予安排学校。
4.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8月31日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5.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84110241 24140672
各位学生和家长:
按照《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工作要求,本着安全、便捷的原则,现就办理七年级入学,八、九年级转学手续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1.七年级入学:具有河北区户籍的外省市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2.八、九年级转学:具有河北区户籍的外省市、本市外区七、八年级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学生本人为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在外省市就读的七、八年级学生。
特别提示:
学生需持有河北区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或者学生为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学生在学籍系统中必须为在籍状态。
1.网上报名。家长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初中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转学系统于2023年7月17日——7月30日正式开通。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
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2.资格审核。七年级入学,八、九年级转学材料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月25日。工作人员将对学生在转学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通知报到。学校于8月28日前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1.家长与学生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学籍证明由现学籍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下载或截图打印。
3.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5.其他具体开学及相关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6.转学咨询电话:022-26288185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河北区教育局中学科
2023年7月7日
七年级入学:具有河西区户籍的外省市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八九年级转学:具有河西区户籍的外省市、本市外区七年级、八年级学生。
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不动产权证、学生学籍证明(便于查验相关信息)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系统”(网址:https://zhx.tjhxec.cn),按照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七年级入学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13日,八九年级转学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日至8月18日。
2.资格审核。七年级入学材料审核时间为7月14日至7月26日,八九年级转学材料审核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5日。工作人员将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
3.通知报到。七年级入学,学校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八九年级转学,学校将于8月28日前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1.因学位相对紧张,学生入读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家长及学生要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户籍材料后期将由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如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就读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学生及家长在“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即为转学联系电话。转学流程办理期间请确保该号码能够正常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
根据《天津市教委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于持有红桥区正式户籍(含蓝印户籍)和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为外省市户籍和学籍的学生,可以向红桥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申请回津就读初中,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转学条件,且在外地已就读初中,需转入红桥区就读的八、九年级学生。
(二)符合转学条件,在天津市其他区就读初中,需转入红桥区就读的八、九年级学生。
(一)网上预约登记
1、家长须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中学教育”进入“初中转学登记”栏目,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
2、网上预约登记提交成功后,您会收到如下提示语:“您已登记成功,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预约登记成功的学生家长须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8:30—11:30前往河北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原天津市第八十中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红桥区光荣道39号。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户籍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2、蓝印户口学生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房本的原件。
3、外省市户籍学生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红桥区电子居住证截屏及打印件(电子居住证可通过下载“天津公安APP”注册登录后进行认证获取)。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出具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①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②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③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分配学校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将学生统筹调配到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公办校就读。
(四)学校报到
由转入初中校负责通知家长到校报到时间。请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证件按时报到,对于未报到的学生将取消转学资格。转入的学生必须在转入学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一)学生家长须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合规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以违法违规方式取得转学资格,经查实后导致转学不成功或取消转学资格的,产生的一切后果须由学生家长承担。
(二)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红桥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如超出规定时限,转学申请将不再受理。需转入天津市红桥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4日17:00前完成登记。
(三)学生家长进行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保持不变。因变更手机号码导致无法收到通知短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四)现场资格审核当天,只允许一名家长入校递交相关材料,且须全程佩戴口罩,中途不得摘下。对违反相关要求,经劝阻无效或扰乱现场工作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
转学政策咨询电话:
022-8651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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