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河区2023年芦台街小学暑假转学工作安排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转学条件
1.学生须具有芦台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芦台二小。
二、转学安排
(一)转学登记。转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桥北街、大北镇、七里海镇、俵口镇、宁河镇);2023年8月10日(北淮淀镇、造甲镇、东棘坨镇);2023年8月25日(潘庄镇、丰台镇、板桥镇、岳龙镇),2023年8月28日(廉庄镇、苗庄镇及相关镇街补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非登记时间不办理此项业务。凡在8月28日以后进行转学登记的,全部实行统筹安置。
(二)登记地点。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登记日咨询电话:59325135;非登记日咨询电话:69591381。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芦台街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芦台街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2.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2023年8月28日,芦台街随迁子女家长持相关材料到芦台二小审核转学手续。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③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法定监护人在芦台街合法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三、安置原则
如未超出对口学校接收能力,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如超出了学校接收能力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芦台街有户籍但无自有住房。
说明:
1.其他情况均排在第九类之后。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转学结果通知
转学结果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五、相关政策说明
1.芦台街所属小学无空余学位的年级不接收转入学生。包括芦台一小六年级;芦台三小三年级、芦台三小六年级;芦台四小六年级。如有转入需求,由区教育局统一安置到芦台二小。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转入我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优先转入。
3.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入学,区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宁河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69591381
宁河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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