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开始预约!天津各区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政策汇总!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和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也就是俗称的五证入学)通知发布,与去年相比,社保要求发生了变化,原来是要求和平区一年社保,现在是要求和平区半年社保。
入学要求:
1、居住证持有人和随迁子女在和平区的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和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和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明,要求不少于6个月。
4、居住证持有人在和平区的务工证明,要求缴纳和平区养老和医疗保险,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
注意:
1、和平区最晚四升五转学,六年级转不了。
2、随迁子女的父母已经取得天津户口(包括蓝印和集体户口),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入学,在其他区已经购房的,到购房区申请入学。
3、小学入学属于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不能参加小升初摇号,初中也是教育局统筹。
(点击图片查看
河西区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也就是俗称的五证入学)通知发布,与去年相比,主要变化是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保证明。
原来要求的是天津本市的务工证明,现在要求的是河西区的务工证明;原来要求的是天津本市的一年社保,现在要求的是河西区的半年社保。
(一)登记对象
2023年入学的学生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登记时间、地点和方法
暂定于2023年4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登记时间、地点及方法请关注2023年3月的相关通知)
(三)登记报名时需携带的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18522005300》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②居住证持有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就业证明。
①自营人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
②单位务工人员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
居住证持有人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连续缴至2023年4月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于开学后由学校验证。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根据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结合我区学位资源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将统筹安排在我区以下学校就读:二号桥小学、福东小学、松竹里小学、友爱道小学、中心东道小学、大桥道小学、街坊小学、六纬路小学、第二中心小学、东兴小学、盘山道小学、嵩山道小学、丽苑小学、常州道小学、益寿里小学、凤凰小学、冠云小学、行知小学。
1.居住证持有人应如实申报各类信息,且保证在就学前相关证件均有效,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管、人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申报证明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证明的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入学资格。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须注意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3.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4.延缓入学儿童,未在户籍地入学,未建立学籍,方可在我区申请一年级学位。
5.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
6.随迁子女户籍户主非居住证持有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7.转学办理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具体办理办法请关注每学期各小学放假前的通知。
河东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
2023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 (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
(一)网上预约
电脑登录“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预约系统”(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进行信息填报,并下载“预约单”。登录预约系统时间及登录网址请关注2023年3月在南开区各小学门口张贴的相关通知。
(二)现场验证
网上预约18522005300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到一所公办小学现场核验证件。验证时需携带下载的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租赁用途须为:居住)。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复康路5号院内 )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天津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天津市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本人在南开区连续且不少于六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其中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逾期没有完成预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南开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
(四)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南开区不再接收其转学。
跨省市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时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居住证持有人南开区社保需连续缴至办理转学手续前且不少于六个月,其中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022)27371250 转 803
南开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
(点击图片查看)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办法通知如下:
符合在津入学(转学)条件,并于2023年秋季入学(转学)的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转学学生为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一)网上预约登记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4月6日—4月30日前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网上预约登记提交成功后,您会收到如下提示语:”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将于5月12日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您注意查收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校验证件
1.现场验证。根据短信通知时间、地点,居住证持有人携带所需证件(所需证件请参看本通知第三项内容),出示短信凭证到现场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合格,发放《登记回执》;审核不合格,可补充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验证。
2.审核通过后,红桥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统筹安排到一所公办小学报名。申请登记确认后,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的,将不能再作为安排学校就读的依据。
3.居住证持有人要讲诚信。现场核验证件时,证件原件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并真实有效,可办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办理入学(转学)登记报名。
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报名资格,不予以办理入学(转学)。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请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二)居住证持有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超出规定时限不再办理。
(三)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红桥区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一致,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前且不少于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2023年1月至6月)。
注:家长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需为天津本市号码并保持不变,开启短信接收权限,否则将无法收到通知短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注:此公告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政策,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关注后期本市学生招生政策。
咨询电话:
见各小学公告公布电话
红桥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022-86513018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区现开始进行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1.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2.2023年9月转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4月3日至4月21日进行新生入学登记;4月23日至4月25日新生第二批补办登记;4月26日至4月28日进行转学申请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补报。)
具体时间安排 :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一)新生入学第一批办理时间安排:4月3日至4月21日
(二)新生入学第二批补办时间安排:4月23日至4月25日
(三)转学申请登记时间安排:4月26日至28日为转学申请时间(2023年9月转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申请工作)。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电话:18522005300
26361715
26288180
86388203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18522005300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同一房屋两年内不能连续出现两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亲兄弟姐妹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为方便居住证持有人给适龄儿童报名,我区开通了在线预约报名功能。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使用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预约成功后,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短信和微信方式推送预约报名消息,凭收到的预约报名信息(截屏保存),家长携带有效证件按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请家长注意查收。
在线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30
居住证持有人完成子女入学学位申请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入学。录取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于2023年8月21日到校报到。
1.为保证现场秩序,只准许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学位申请。请家长务必按照预约报名信息前往办理,报名时间充足,无需过早提前等候,避免造成人员拥挤。
2.报名家长需全程佩戴口罩,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拒绝入场。
3.家长进入办理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文明办理。
4.非本人报名时间,家长不要前往报名地点咨询问题,如有疑问可拨打教育局电话咨询。
公安河北分局 24458480
住房建设委员会 26293606
社险河北分中心 26292934
望海楼街 26246632
光复道街 86218402
鸿顺里街 26236193
王串场街 26472028
宁园街 17622685112
新开河街 86610539
铁东路街 26727036
建昌道街 18822632021
江都路街 24553340
月牙河街 26154133
预约具体时间安排(共5次)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00 | |
第一次~第四次预约 | 4月1日、8日、15日、22日(上午) |
第五次预约 | 4月30日(下午) |
(一)预约时间
每年4月份进行预约工作,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东丽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预约登记工作家长须知》为准。
(二)工作程序
1.材料审核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居住地所在的相关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入学材料复印件并予以登记,预约成功后要持续18522005300缴纳社保。如果入学材料不符合入学条件造成审核未通过,则由学校电话通知家长。
2.统筹安排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规定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确定时间为准)到预约学校报名,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各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预约登记报名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预约转学由家长在开学前后一周到预约学校申请转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到公办学校就读。
工作阶段 | 工作安排 |
2023年4月 | 预约18522005300入学(转学)需在规定时间带齐“五证”到居住地附近的预约学校,参加预约。(预约后,一定要持续缴纳社保) |
2023年5月 | 学校审核预约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由学校电话通知家长。5月底除特殊原因没接到电话视为预约通过。 |
2023年5月或7月 | 按照市教委颁布的报名时间,到预约学校报名。8月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2023年8月底 | 预约转学的家长,在开学前后一周到预约学校申请转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学。 |
为做好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3年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3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和预约途径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确定。
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安排在指定地点登记。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18522005300持有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为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劳动服务保障中心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纳时间必须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区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统筹安排入学
1.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需在2023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区入学资格。
(四)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杨柳青镇 022-27392124
精武镇 022-87182208
中北镇 022-27947098
李七庄街 022-23384093
西营门街 022-27322880
大寺镇 022-23971510
辛口镇 022-27990953
赤龙南街 022-85295025
张家窝镇 022-87984205
王稳庄镇 022-83998136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和市教委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
西青区教育局
2022年8月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就静海区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提前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1.登记对象: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5日——2022年11月30日。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是网上登记方式,由乡镇教育服务中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请及时关注居住证登记地址属地乡镇或直属小学的通知。
4.登记安排
(1)城区:居住证登记地点在静海城区的,根据居住证登记地址到第六小学、广海道小学、运河学校、静海镇(第八小学、第十一小学)教育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各小学服务区域如下:
第六小学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津浦铁路以东、旭华道以西(招生计划200人,额满即止),该区域内也可到广海道小学登记;
广海道小学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旭华道以东、津沧高速以西、静文路以南;津沧高速以东、东外环以西;
运河学校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津浦铁路以西、西外环以东、东方红路以北;
第八小学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静文路以北、旭华道以东、津沧高速以西;
第十一小学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津浦铁路以西、西外环以东,东方红路以南。
(2)乡镇:居住证登记地点在城区以外乡镇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居住证所属乡镇教育服务中心或其指定的学校办理登记。华康街道区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杨成庄乡教育服务中心负责登记。
5.登记所需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相关要求
(1)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要按照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登记。对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登记和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2)随迁子女只能在一所学校进行登记,如因为班容量及其他原因不能满足学生在登记学校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或所在乡镇教育服务中心进行统筹安置。
(3)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登记的,一定要严格执行入校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杜绝人员聚集。
附:静海区乡镇教育服务中心及有关直属小学咨询电话一览表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
静海区乡镇教育服务中心及有关直属小学咨询电话一览表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河北区现开始进行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登记对象
1.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 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2.2023年9月转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4月3日至4月21日进行新生入学登记;4月23日至4月25日新生第二批补办登记;4月26日至4月28日进行转学申请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补报。)
具体时间安排 :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一)新生入学第一批办理时间安排:4月3日至4月21日
(二)新生入学第二批补办时间安排:4月23日至4月25日
(三)转学申请登记时间安排:4月26日至28日为转学申请时间(2023年9月转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申请工作)。
三、登记地点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电话:26361715 18522005300
26288180
86388203
四、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同一房屋两年内不能连续出现两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亲兄弟姐妹除外)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1.为方便居住证持有人给适龄儿童报名,我区开通了在线预约报名功能。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使用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2.关注“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公众号,查阅“河北区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中识别二维码进入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3.关注河北区融媒体滚动播出的“河北区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预约成功后,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短信和微信方式推送预约报名消息,凭收到的预约报名信息(截屏保存),家长携带有效证件按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请家长注意查收。
在线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3月30日17:30
六、通知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18522005300完成子女入学学位申请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入学。录取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于2023年8月21日到校报到。
七、工作要求
1.为保证现场秩序,只准许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学位申请。请家长务必按照预约报名信息前往办理,报名时间充足,无需过早提前等候,避免造成人员拥挤。
2.报名家长需全程佩戴口罩,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拒绝入场。
3.家长进入办理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文明办理。
4.非本人报名时间,家长不要前往报名地点咨询问题,如有疑问可拨打教育局电话咨询。
八、各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公安河北分局 24458480
住房建设委员会 26293606
社险河北分中心 26292934
望海楼街 26246632
光复道街 86218402
鸿顺里街 26236193
王串场街 26472028
宁园街 17622685112
新开河街 86610539
铁东路街 26727036
建昌道街 18822632021
江都路街 24553340
月牙河街 2615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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