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河西、河东、南开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登记通知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和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也就是俗称的五证入学)通知发布,与去年相比,社保要求发生了变化,原来是要求和平区一年社保,现在是要求和平区半年社保。
入学要求:
1、居住证持有人和随迁子女在和平区的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和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和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明,要求不少于6个月。
4、居住证持有人在和平区的务工证明,要求缴纳和平区养老和医疗保险,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
注意:
1、和平区最晚四升五转学,六年级转不了。
2、随迁子女的父母已经取得天津户口(包括蓝印和集体户口),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入学,在其他区已经购房的,到购房区申请入学。
3、小学入学属于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不能参加小升初摇号,初中也是教育局统筹。
(点击图片查看)
河西区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也就是俗称的五证入学)通知发布,与去年相比,主要变化是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保证明。
原来要求的是天津本市的务工证明,现在要求的是河西区的务工证明;原来要求的是天津本市的一年社保,现在要求的是河西区的半年社保。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规〔2021〕6号)和《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区教育实际,现将河东区关于2023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小学入学的办法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3年入学的学生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登记时间、地点和方法
暂定于2023年4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登记时间、地点及方法请关注2023年3月的相关通知)
(三)登记报名时需携带的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②居住证持有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就业证明。
①自营人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
②单位务工人员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
居住证持有人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连续缴至2023年4月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于开学后由学校验证。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根据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结合我区学位资源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将统筹安排在我区以下学校就读:二号桥小学、福东小学、松竹里小学、友爱道小学、中心东道小学、大桥道小学、街坊小学、六纬路小学、第二中心小学、东兴小学、盘山道小学、嵩山道小学、丽苑小学、常州道小学、益寿里小学、凤凰小学、冠云小学、行知小学。
1.居住证持有人应如实申报各类信息,且保证在就学前相关证件均有效,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管、人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申报证明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证明的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入学资格。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须注意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3.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4.延缓入学儿童,未在户籍地入学,未建立学籍,方可在我区申请一年级学位。
5.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
6.随迁子女户籍户主非居住证持有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7.转学办理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具体办理办法请关注每学期各小学放假前的通知。
河东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
2023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 (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
(一)网上预约
电脑登录“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预约系统”(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进行信息填报,并下载“预约单”。登录预约系统时间及登录网址请关注2023年3月在南开区各小学门口张贴的相关通知。
( 二)现场验证
网上预约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到一所公办小学现场核验证件。验证时需携带下载的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租赁用途须为:居住)。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复康路5号院内 )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天津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天津市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本人在南开区连续且不少于六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其中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逾期没有完成预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南开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
(四)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南开区不再接收其转学。
跨省市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时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居住证持有人南开区社保需连续缴至办理转学手续前且不少于六个月,其中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022)27371250 转 803
南开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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