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2022年随迁子女入学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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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需提供的相关证件本:
(参考以下内容;以后期市教委下发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要求为准)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红桥区房管局出具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1.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2.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注意:请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