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天津市房产和户籍不一致可以跨区上小学吗?很多朋友们问过津东方小编同样的问题,下面,津东方海河英才(微信公众号:津东方海河英才)就给您详细说说:
大家对于孩子升学的问题
还是关注比较多的
有很多家长都在咨询
“人户分离”相关的政策
人户分离入学提问
回答:
按照河东区的小学招生办法,实际居住地在河东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须提供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有关证明和入学申请等相关手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但是由于他是因为拆迁原因
不能实现人户统一
实际上也是可以由河东区教育局
统筹后在河东区上小学的
那解决了这位家长的问题
可能又会有其他区的家长有类似的疑问
小编已经帮大家汇总了
天津市16区的人户分离小学入学办法
大家可以对照自身情况查看哦
天津市人户分离入学政策
♛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合法固定居所产权所有人为已去世的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等情况,需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入学。若适龄儿童父母在津均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天津市无房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户口落至非居住性质或非住宅性质房屋的,由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对于户籍在本区军产性质、公寓性质、非居住性质房屋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河西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日话龄儿童户籍必须与公和房承和人在一起),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公租房承租人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