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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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北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科学规划、积极统筹、合理布局、精准施策,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招生原则
(一)强化公益普惠。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按照市教委和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及时将学位供给转化为实际服务能力,努力为适龄儿童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提高办园水平,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为幼儿提供更加安全、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二)坚持依法依规。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北辰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招生工作。
(三)提升服务水平。各幼儿园要秉承本镇(街)房户一致者优先的原则并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详尽的招生方案。加强信息公开,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民利民。
三、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原则上以本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为主要招生对象。
(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幼儿均可报名。
四、招生办法
(一)采取邮箱投递信息报名的形式,具体要求以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请家长严格按照简章要求进行报名。
(二)各幼儿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验证核实,按房户一致者优先、由近及远的原则录取。
(三)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需提供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五、招生时间
(一)公示招生简章时间:2022年6月25日-7月2日,各幼儿园在门前显著位置张贴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请家长关注幼儿园招生简章。
邮箱投递信息报名时间:2022年7月2日9:00-16:00。
(三)报名信息分类验证时间:2022年7月3日-7月6日。
六、具体要求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成立以教育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研究和决定幼儿园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二)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各园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园信息管理。幼儿园要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考试、严禁乱收费、严禁门口排长队。
(三)简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公开。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天津北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2年北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天津市北辰区2022年招生幼儿园名单。在“天津北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家长提前了解招生政策提供便利。2022年6月25日-7月2日,各幼儿园要将招生简章张贴在门前显著位置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6月25日-7月8日,7月11日-15日,保证咨询电话畅通,各园耐心解答家长疑问。
(四)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接待群众的来访,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监督招生过程,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招生期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平稳有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