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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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2]11号)精神与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宝坻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严格遵守幼儿园招生工作流程,全面准确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各类幼儿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强化公益普惠。优化教育资源结构,加大普惠性资源学位供给和使用,提升办学质量。
(三)坚持统筹管理。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街镇教委协调组织实施辖区内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落实责任。
二、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1.小班:招收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2.中大班:根据空余学位数补招相应年龄段(中班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大班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二)报名办式
1.城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采取两轮报名的方式:
第一轮,采取“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一所幼儿园”的方式报名,当报名人数大于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依次按照房户一致、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的顺序,额满为止;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上述派位顺序之前优先依次派位该小区房户一致、有房无户的幼儿。
第二轮,网上志愿报名未能成功的、未参与网上报名的幼儿可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现场报名。
公办幼儿园按照房户一致、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租户及其他情况的顺序进行招录。房户一致的情况中分别以幼儿监护人取得房屋产权证时间或协议中交房时间先后、幼儿落户时间先后为序,情况再相同由幼儿园组织现场抽签,额满为止;有房无户的情况中以幼儿监护人取得房屋产权证时间或协议中交房时间先后为序,情况再相同由幼儿园组织现场抽签,额满为止;有户无房的情况中以幼儿落户时间先后为序,情况再相同由幼儿园组织现场抽签,额满为止;租户以租赁时间先后为序,情况再相同由幼儿园组织现场抽签,额满为止。
城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大班补招生参照小班第二轮招生办法,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补招该小区房户一致、有房无户的幼儿。
2.街镇幼儿园:由街镇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公办幼儿园参照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报名方式报名招生;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时间、办园条件及审批规模进行招生。
3.各类优抚对象依相关政策报名安置。
4.多胞胎幼儿如捆绑派位,网上填报时须选择同一所幼儿园。
(三)所需证件
1.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租户提供租赁合同和居委会盖章的临时居住证明。(幼儿园留复印件)
2.幼儿与父或母户口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幼儿园留首页、父母页与幼儿本人页复印件)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接种证和预查验证明。
5.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
(四)招生时间
1.6月25日,各幼儿园张贴招生简章。
2.7月2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9:00起至下午16:00止,报名城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幼儿,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
3.7月5日,上午9:00起至下午16:00止,“网上实名注册报名”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间;7月6日至7日幼儿园现场验证。
4.7月9日,上午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下午查询派位结果。
5.7月10日,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官网、微信公众号“宝坻教育”公布小班空余学位及中大班补招学位的幼儿园信息。
6.7月11日至12日,网上报名未被录取、未参与网上报名的幼儿,可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现场报名。中大班同期报名。
7.7月11日开始,街镇各类幼儿园现场报名招生。
三、组织实施
(一)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关人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二)街镇各类幼儿园招生由教委统一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招生工作职责。2022年宝坻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作为招生工作统筹部门,成立区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梳理供需,分析研判,科学施策。各幼儿园作为招生工作主体单位,成立园级2022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对参与招生的各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设置招生工作点位,责任到人,确保各履其职。
(二)严格落实招生相关工作。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招生,落实对幼儿的入园、编班、收费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录入新入园幼儿信息。在招生期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平稳有序开展工作。
(三)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咨询,设置专门的咨询电话,就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稳步顺利进行。
(四)及时公布招生工作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基本信息和招生工作信息。幼儿园要在规定时间,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