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各区小升初招生顺序参考,家长们收藏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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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依据个人意愿可混合填报本学区公办初中和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初中志愿,各招生学校按照学生志愿顺序,随机派位录取。
各招生学校将第一志愿学生按学生序号排序,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随机派位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有剩余计划的学校将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按学生序号排序,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时,随机派位录取。
公办初中在各学片内、民办初中在全区范围内,依据招生计划,按志愿随机派位。
首先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
当招生校第一志愿录取后未满足招生计划时,方考虑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剩余计划的初中,仍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以此类推。
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
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当此类学生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学生直接录取;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完成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不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河东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入学。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学生在本学区片内自愿填报志愿,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进行依据志愿的录取工作。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
在完成依据志愿的录取工作后,依据学区片内招生学校的剩余计划和剩余生源状况,进行统筹录取。若学区片内只有一所学校尚有剩余计划,则将剩余生源直接录取到该学校。若学区片内有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都有剩余计划,则进行随机派位,随机派位的操作方式与志愿派位方式一致。
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所有学校必须填齐,志愿的填报需按照家长及学生意愿依次填写。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招生形式,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分招生学区片,保证每个学生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有一个学位。户籍随父母或者随“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本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学生,按照户籍及住房坐落地就近升入所在学区片的公办初中学校。
本区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寄宿制民办初中学校的,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被录取学生,完成招生计划。
本区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面向本区招生的民办学校的,在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被录取学生,完成招生计划。
本着区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分学区,确保津南区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片内的公办中学都有一个位置。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各街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含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原则上就近升入本街(镇)中学。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具有天津市户籍(含蓝印户口)的北辰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按照对口校免试就近升学。
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招生形式,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分招生学区片,保证每个学生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有一个学位。
若初审后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形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初审后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学校以短信形式通知已报名学生监护人进行线下审验,符合条件直接录取。同时,剩余计划数作为第二批次报名指标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批次报名截止后,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形式确定拟录取名单,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如果小于等于剩余计划数,报名人数为拟录取人数。
各初中校招生首先实行对口直升,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均属于本学区片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本学区片对口初中升学,如学区片内学生人数超出学校容量,由区教育局协调到周边可容纳学校入学。
已经在城区小学就读的“人户分离”的本区户籍学生升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城区指定学校入学。
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升学,在居住证、户籍证明、务工证明(同时须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住房证明齐全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协调安置到指定的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芦台一中计划招收同时具有芦台镇老城区一至五小学籍、宁河区户籍、二三五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其他初中在各自服务范围内招生。
2021年蓟州区第二中学、第四中学、实验中学、燕山中学等4所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到“录取顺位”。
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或入住许可证取得时间或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第十类:其他情况
第十一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
特别注意:学生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不予承认。
多校划片和单校划片相结合,对口直升与随机派位相结合。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