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区公办初中蓟州中学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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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1〕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1.招收自愿升入蓟州中学的第八小学、第九小学毕业生。
2.城区南环路以南居住的无单独自有住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学校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蓟州中学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实施。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确保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四)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学校严格落实各项教育法规,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五)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家庭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面试时间:
7月3日上午8:00—11:00 第八小学
7月4日上午8:00—11:00 第九小学
7月4日下午 14:00—16:00 随迁子女
(二)报名面试地点:蓟州中学校务工作室
(三)录取查询: 7月12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四)报名材料:
1.“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镇乡户籍或非蓟州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五、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三)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初中:蓟州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到渔阳镇或别山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城区直属小学毕业的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按原办法升入第二中学或实验中学。礼明庄镇、东二营镇所属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接收跨镇乡务工人员子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邻近镇乡就读。
(六)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初中:蓟州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
(七)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八)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温馨提示:
1. 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进校园需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出示健康码,保持间隔一米以上间距,做好信息登记。
2.报名面试地点在校务工作室,进入校门右拐第三个房间。
3.天气炎热,学生及家长注意防暑降温,路途注意交通安全。
招生咨询电话:60675336;13116098688;15620760886
蓟州中学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