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区公办初中第四中学2021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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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1〕6号)和《蓟州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蓟教育发[2021]24号)文件要求,制定蓟州区第四中学2021年七年级(初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蓟州区第四中学招生工作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由区教育局划定我校招生范围。
4.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5.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范围
1.南起南环路与二六九路交口,沿二六九路向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燕山东大街,沿燕山东大街向东至五龙山大道,沿五龙山大道向南至邦喜公路,沿邦喜公路向西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二六九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凤凰山水园、蓝湾庄园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东果园村、西果园村、营坊村、小毛庄村、大毛庄村、于桥村、围坊村、黄安子村、下宝塔村、上宝塔村、七里峰村、逯庄子村、黄土坡村、郭庄子村、东大屯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三、报名时间与范围
疫情期间,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学校采取分流、错峰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请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名,不要提前在校外排队,不要聚集,只要手续合规均能办理报名。
日期 | 时 间 | 报名范围 |
7 月 3 日 | 上午 7:30—11:30 | 第二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在外省市或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学生 |
下午 2:00— 6:00 | 实验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在外省市或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学生 | |
7 月 4 日 | 上午 7:30— 11:30 | 山倾城小学,公乐小学,同乐小学 本区城区以外小学毕业生 在外省市或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学生 |
下午 2:00— 6:00 | 本区城区以外小学毕业生 在外省市或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学生 |
四、报名地点:初中教学楼一楼的各班教室。
五、报名手续
(一)“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镇乡户籍或非蓟州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三)“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六、录取顺序
(一)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或入住许可证取得时间或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第十类:其他情况。
第十一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
说明:学生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不予承认。
七、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初中到渔阳镇或别山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城区直属小学毕业的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按原办法升入第二中学或实验中学。礼明庄镇、东二营镇所属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接收跨镇乡务工人员子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邻近镇乡就读。
(六)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初中:蓟州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
(七)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八)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八、录取结果查询
2021年7月12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九、招生咨询电话
(022)29030962;18502231767;18502610292
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报名时请务必戴好口罩,保持1.5米间隔排队等候,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测温并出示绿色健康码后,有序入校。
2.入校报名流程(详细流程以报名当天指示图为准):
校园外:在学校门口查看报名流程图→按1.5米间隔排队取号→扫码、测温、出示绿码→进入校园
校园内:→进入校园后直走,即可到达初中教学楼一楼,看公示牌,找毕业小学,然后到指定的教室报名交手续。
3.学校内任何区域均禁止吸烟,请您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报名结束后,请您尽快按照指定路线离校。
4.为避免交通堵塞,请您尽量不要开车。如必须开车,请您把车停在距离学校300米以外的停车位上。
5.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帐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或网址:http://zxxglpt.tjjzjy.cn,如有变动,以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6.未尽事宜,按《蓟州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处理。
蓟州区第四中学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