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市中考规定,考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升学(市内六区者除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市内六区者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回户籍区升学。所回区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在学籍校办理申请手续,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中填写“是否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升学”选项及“户籍区名称”选项。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回户籍区升学申请。已办理回户籍区升学手续的考生不得撒销或变更申请。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在学籍区参加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中考)。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