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哪些变化?权威解答来了!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职业资格领域“放管服”改革,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社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于2020年底前完成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工作。
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改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相关的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因此,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需同步作相应调整。此外,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也对国家职业资格及其实施部门等作了一些调整,迫切需要相应修改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照国务院要求,人社部与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调整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近日,《目录》完成报批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一是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下的“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退出目录,从业人员依据行业标准开展技术活动。
二是新增“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医生资格下设置“职业病诊断医师”子项。新增职业资格项目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三是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注册设备监理师”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设备监理师”;“专利代理人”更名为“专利代理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更名为“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资格”等。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方面
主要体现为“两退一进”:
一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时间表,并就退出目录后续有关工作作出安排。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分两批于2020年底前退出目录。
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稳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做好工作衔接的要求,2020年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地方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做好职能调整,有序退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转向加强质量监督、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在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人社部门已不再承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
三是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新增了“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人社部门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018年12月探索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2019年,扩大试点范围。2020年11月,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人社部稳慎推行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认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并公布一批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020年2月,发文持续征集遴选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同时授权地方开展地方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有9600多家企业、2700多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已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540多万名技能人员经评价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下一步,人社部门还将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持续推动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同时遴选发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助力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推动评价服务惠及更多技能劳动者。
二是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加强考试诚信体系建设,确保考试安全。
三是开展职业资格改革政策第三方评估。选取部分省会城市为样本,对近年来职业资格改革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估,广泛听取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行业协会和基层的意见建议。
四是研究加强职业资格法规制度建设,健全职业资格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