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2224——应该征盐税吗?
大通二年(公元528年)
会有诏废盐池税,稚上表以为:“盐池天产之货,密迩京畿,唯应宝而守之,均赡以理。今四方多虞,府藏罄竭,冀、定扰攘,常谓之绢不复可收,唯仰府库,有出无入。略论盐税,一年之中,准绢而言,不减三十万匹,乃是移冀、定二州置于畿甸。今若废之,事同再失。臣前仰违严旨,而先讨关贼,径解河东者,非缓长安而急薄阪,一失盐池,三军乏食。天助大魏,兹计不爽。昔高祖升平之年,无所乏少,犹创置盐官而加典护,非与物竞利,恐由利而乱俗也。况今国用不足,租征六年之粟,调折来岁之资,此皆夺人私财,事不获已。臣辄符同监将、尉,还帅所部,依常收税,更听后敕。”
柏杨白话版:528年(南梁·大通元年 北魏·孝昌四年 武泰元年 建义元年 永安元年)
正巧,中央颁布诏书:废除盐税。长孙稚上疏,认为:“盐池是自然资源,近在京畿(盐池在山西省运城市南,属京畿【司州】),我们唯一要做的是,把它当做宝物,小心看守,合理分配。而今,四方多难,库藏枯竭,冀(州政府信都)、定(州政府中山)二州骚动不安(时长孙稚还不知二州陷落),应缴中央的绸缎无法运到,全靠国库供应,只有支出,没有收入。估计盐税一年的收入,如果用绸缎作标准的话,不少于三十万匹,等于把冀定二州移到京畿之内。如今废除盐税,是第二次犯错(北魏政府第一次废除盐专卖事,参考五〇六年三月,长孙稚认为当时已误,现在再误),我前时曾经违背严厉的圣旨,不先讨伐关中蟊贼(指萧宝寅),而直接解除河东包围的原因,不是认为长安不重要,蒲坂重要,而是认为,一旦失去盐池,三军就缺乏粮食。上天保佑伟大的魏王朝(北魏帝国),我的任务得以完成。从前,高祖(七任帝元宏)时代,天下升平,物资丰富,无所缺乏,可是,仍然设置盐池管理官负责管理,不是跟人民争利,而是防止人民互相争利,免使社会混乱。何况今天,国库开支已无法供应,人民应缴的田赋已预征到六年之后,绸缎也预征到明年,这都是剥夺人民的私财,事不得已。我已会同盐池管理官及盐池警卫军司令,各率他们的属官和军队,返回旧有岗位,依照正常手续,继续收税,等候中央更进一步指令。”
读书笔记:从某种角度看,战争其实找的是财政,没有物质支撑,军队会瞬间崩溃。北魏的田赋已经预征到六年之后,可以想见百姓的困苦程度。在这种财源枯竭的情况下,不知北魏为何取消盐税,也不知道长孙稚的建议得到采纳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