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2155——弹不倒的于忠
原文:
天监十四年(公元515年)
左游击将军赵祖悦袭魏西硖石,据之以逼寿阳;更筑外城,徙缘淮之民以实城内。将军田道龙等散攻诸戍,魏扬州刺史李崇分遣诸将拒之。癸亥,魏遣假镇南将军崔亮攻西硖石,又遣镇东将军萧宝寅决淮堰。
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国珍为中书监、仪同三司,侍中如故。
甲午,弘化太守杜桂举郡降魏。
初,魏于忠用事,自言世宗许其优转;太傅雍等皆不敢违,加忠车骑大将军。忠又自谓新故之际有定社稷之功,讽百僚令加己赏;雍等议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难于独受,乃讽朝廷,同在门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复封崔光为博平县公,而尚书元昭等上诉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议,太傅怿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舆,侍卫省闼,乃臣子常职,不容以此为功。臣等前议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权,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过相除,悉不应赏,请皆追夺。”崔光亦奉送章绶茅土。表十馀上,太后从之。
高阳王雍上表自劾,称“臣初入柏堂,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臣出君行,深知不可而不能禁;于忠专权,生杀自恣,而臣不能违。忠规欲杀臣,赖在事执拒;臣欲出忠于外,在心未行,返为忠废。忝官尸禄,孤负恩私,请返私门,伏听司败。”太后以忠有保护之功,不问其罪。
十二月,辛丑,以忠为太师,领司州牧,寻复录尚书事,与太傅怿、太保怀、侍中胡国珍入居门下,同厘庶政。
己酉,魏崔亮至硖石,赵祖悦逆战而败,闭城自守;亮进围之。
是冬,寒甚,淮、泗尽冻,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
柏杨白话版:515年(南梁·天监十四年 北魏·延昌四年)
南梁帝国左游击将军赵祖悦袭取北魏帝国的西硖石(安徽省凤台县西南),立即作为军事基地,对寿阳施加压力,更在旧城之外,兴筑外城;把淮河沿岸的居民,强迫迁到内城,增加守卫实力。南梁帝国将军田道龙等攻击附近各军事据点,北魏帝国扬州州长李崇分别派出将领阻击。
九月二十三日,北魏帝国政府派代理镇南将军崔亮反攻西硖石;又派镇东将军萧宝寅直接攻击淮河大坝,准备摧毁。
冬季,十月十六日,北魏帝国政府任命安定公胡国珍当立法院总立法长(中书监)、仪同三司;原职总监督长仍然保留。
十月二十五日,南梁帝国弘化郡(蛮郡)郡长杜桂献出土地,投降北魏帝国。
当初,北魏帝国政府在于忠控制之下,于忠声称:八任帝(宣武帝)元恪曾经允许他越级升迁。太傅高阳王元雍等都不敢违背,遂加授于忠“车骑大将军”。于忠又认为他在政权转移的时候,有安定帝国的功劳,明示或暗示文武官员,出面为他争取报酬;元雍等商议封他常山郡公。于忠不好意思单独被封,再明示或暗示有关机关,请求对监督院任职的高级官员,全都加封爵位;元雍等不得已,再封崔光当博平县公。国务院执行官元昭等也挤上一份(九任帝元诩登基时,元昭在监督院【门下】当总监督长【侍中】),不断请求封爵。胡太后命三公及部长级官员会商,太傅广平王元怿等上书说:“先帝(八任帝元恪)逝世,我们拥护今帝(九任帝元诩),在宫殿中侍奉左右,保卫政府安全,本是做臣属应尽的责任,不应该认为立下一件功劳。我们从前商议赏赐给于忠采邑,只不过当时畏惧他的权势,免得惹祸杀身而已。如果比较功过,根本不应有任何赏赐,请全部追溯剥夺。”崔光也上疏缴回印信和封给的采邑,奏章呈递十余次,胡太后才批准。
高阳王元雍上疏,弹劾自己,说:“我最初到西柏堂任职时,发现所有诏书都没有呈阅皇上(元诩)批准,而竟由监督院直接颁发,臣属的意见,却用君王的权威去执行,深知绝不可以如此,可是不能阻止。于忠专权横行,随意生杀,而我又不能违抗。后来,于忠甚至还要把我除掉,幸亏主管官员(指崔光)坚决拒绝;我本来想把于忠外放到地方政府,只不过有此一念,并没有实行,反而被于忠贬谪。白白坐在官位上,又白白领受官职的薪俸,辜负国家大恩。请准予辞职回家,等候处罚。”胡太后因于忠对自己有救命功劳,因而不再追究。
闰十二月三日(原文按照北魏历,记载于十二月,今据南梁历改),更把于忠调回中央,任命他当太师,兼京畿总卫戍司令(领司州牧),不久,又当主管政府机要(录尚书事);跟太傅元怿、太保元怀、监督院总监督长胡国珍,一同住进监督院,共同管理政事。
闰十二月十一日(南梁历),代理镇南将军崔亮率军抵达硖石;南梁帝国守将赵祖悦迎战,失败,登城固守。崔亮把硖石包围。
本年冬季,气候严寒,淮河、泗水全都结冰;修筑淮河大坝的士卒工匠,十分之七八被冻死(十六万人以上被冻死,一片惨景)。
读书笔记:于忠引起大臣们的普遍反对,但仍屹立不倒,归根结底在于胡太后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