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2060——过河拆桥没有好下场
原文:永泰元年(公元498年)
初,魏中尉李彪,家世孤微,朝无亲援;初游代都,以清渊文穆公李冲好士,倾心附之。冲亦重其材学,礼遇甚厚,荐于魏主,且为之延誉于朝,公私汲引。及为中尉,弹劾不避贵戚,魏主贤之,以比汲黯。彪自以结知人主,不复藉冲,稍稍疏之,唯公坐敛袂而已,无复宗敬之意,冲浸衔之。
及魏主南伐,彪与冲及任城王澄共掌留务。彪性刚豪,意议多所乖异,数与冲争辨,形于声色;自以身为法官,它人莫能纠劾,事多专恣。冲不胜忿,乃积其前作过恶,禁彪于尚书省,上表劾彪“违傲高亢,公行僣逸,坐舆禁省,私取官材,辄驾乘黄,无所惮慑。臣辄集尚书已下、令史已上于尚书都座,以彪所犯罪状告彪,讯其虚实,彪皆伏罪。请以见事免彪所居职,付廷尉治罪。”冲又表称:“臣与彪相识以来,垂二十载。见其才优学博。议论刚正,愚意诚谓拔萃公清之人。后稍察其为人酷急,犹谓益多损少。自大驾南行以来,彪兼尚书,日夕共事,始知其专恣无忌,尊身忽物;听其言如振古忠恕之贤,校其行实天下佞暴之贼。臣与任城卑躬曲己,若顺弟之奉暴兄,其所欲者,事虽非理,无不屈从。依事求实,悉有成验。如臣列得实,宜殛彪于北荒,以除乱政之奸;所引无证,宜投臣于四裔,以息青蝇之谮。”冲手自作表,家人不知。
帝览表,叹怅久之,曰:“不意留台乃至于此!”既而曰:“道固可谓溢矣,而仆射亦为满也。”黄门侍郎宋弁素怨冲,而与彪同州相善,阴左右之。有司处彪大辟,帝宥之,除名而已。
冲雅性温厚,及收彪之际,亲数彪前后过失,瞋目大呼,投折几案,御史皆泥首面缚。冲詈辱肆口,遂发病荒悸,言语错缪,时扼腕大骂,称“李彪小人”,医药皆不能疗,或以为肝裂,旬馀而卒。帝哭之,悲不自胜,赠司空。
冲勤敏强力,久处要剧,文案盈积,终日视事,未尝厌倦,职业修举,才四十而发白。兄弟六人,凡四母,少时颇多忿竞。及冲贵,禄赐皆与共之,更成敦睦。然多授引族姻,私以官爵,一家岁禄万匹有馀,时人以此少之。
柏杨白话版:498年(南齐·太永泰元年 北魏·太和22年)
最初,北魏帝国首都洛阳警备区司令(中尉)李彪家世贫寒,政府中没有亲友可以攀援(李彪,顿丘【河南省清丰县】人,自幼丧父,家庭穷苦,在盛行“国姓”“郡姓”,强调门第家世时代,李彪居于一个绝望的卑贱阶层)。后来,前往代都(故都平城·山西省大同市),因清渊公(文穆公)李冲喜爱人才,李彪就全心全意投靠依附李冲。李冲也敬重李彪的才华和学问,对他十分礼遇,相待厚重,不久又推荐给北魏帝元宏,并且在政府中到处对人称赞,或公开支持,或私下保证,李彪遂步步高升。最后,李彪当首都洛阳警备区司令时,纠察弹劾,从不畏惧皇亲国戚和当权高官,北魏帝元宏欣赏他的勇气和正直,把他比做西汉王朝的汲黯(参考前一二〇年)。这时候,李彪自认为他已跟最高领袖建立了直接关系,而又受到宠信,不必再靠李冲;对李冲就逐渐疏远,只在办公厅见命时拱拱手而己,不复有当年那种尊重恭敬的意思。李冲对他愤恨,越积越深。
本年,元宏大举南征,李彪、李冲跟任城王元澄,共同主持首都洛阳留守政府。李彪性情刚强豪爽,所有议论,有时很是奇异乖张,不断跟李冲辩论争执,争执时,李彪声音高大,面色难堪,而自认为自己是执法高官,别的人无法对他控告,所以处理事务任性专断。李冲无法压制自己的愤怒,遂采取断然措施,于是,收集李彪前后所犯的过失罪恶,下令把李彪囚禁国务院(尚书省),上疏弹劾:“李彪趾高气扬,公然违犯法令。坐在轿子上,直入皇宫(国务院在宫城之中),私自取用皇家器物,时常乘坐御马,毫不畏惧。我已在国务院高级官员会报室(尚书都座),召集部长(尚书)以下、初级助理(令史)以上,当众把李彪所犯罪状告诉李彪,调查它的真假,李彪已完全承认。请求就李彪现行罪状,免除他的职务,交付最高法院(廷尉),对他的罪行加以惩治。”
李冲又上疏:“我跟李彪相识将近二十年,发现他才干优异、学问渊博,议论刚毅正直;遂愚昧的认为:我已为帝国选拔了公正清廉的人才。后来逐渐发现,他这个人性格残酷、做事急躁;但仍认为他的长处多而缺点少。然而,自从陛下南征,李彪兼任国务院财政部长,早晚在一起共事,才了解他的横暴专断和毫无忌惮,只知道有自己,不知道还有别人。听他的言论,好像是开天辟地以来,他就是最忠最恕的圣贤:可是考察他的行为,实在是吹牛、拍马、谄媚、凶恶的蟊贼。我跟任城王委曲求全,好像恭顺的老弟侍奉凶暴的老哥。李彪想要的,即令不合道理,我们也都竭力服从。依照事实,探索真情,都有具体的证据,如果我说的话是实在的,应该把李彪放逐到北方荒漠诛杀,以铲除扰乱政事的奸邪:如果我说的话没有证据,则应把我贬谪到四方边疆地带,用以平息谗言陷害。”李冲亲自撰写奏章,家里的人都不知道。
元宏在前方看到奏章,惆怅叹息,久久不已,说:“想不到留守政府竟发生这种事。”停了一会,又说:“李彪固然忘了他是谁,李冲也已满盈。”监督院宫廷监督官(黄门侍郎)宋弁跟李冲有私怨,但跟李彪却同是相州(州政府设邺城【河北省临漳县西南邺镇])人,二人感情亲睦,宋弁就在暗中化解这件事的严重性。主管单位判决李彪死刑,元宏宽恕他,仅削除李彪官位,贬作平民。
李冲的性情一向温和厚重,可是逮捕李彪时,他亲自指控李彪前后过失,双目圆瞪,高声大呼,愤怒激动,举起茶几投过去,茶几都被撞折断;监督官(御史)不知所措,全倒绑双手,用头叩地晋见。李冲对李彪破口大骂,随意侮辱,气愤过度,精神遂告失常,语无伦次,荒谬狂悖,不时的抓住自己的手腕,大喊:“李彪,小人!”医药罔效,有人认为他的肝脏已裂,只十几天,即行逝世。北魏帝元宏痛哭,悲哀不能自制。追赠李冲官衔最高监察长(司空)。
李冲勤劳敏捷,精力过人,长久的居于重要官位,工作繁重,公文案卷堆积案头,整天处理政务,从来不感厌倦,所负责的工作,都能圆满完成,年才四十岁,就有白发。兄弟六人,却分别属于四个娘亲,小时候常起冲突,互相憎恨争夺。可是,李冲显贵之后,所得的薪俸和所受的赏赐,都跟其他兄弟共享,遂尽弃前嫌,感情更为和睦。然而,李冲喜爱任用家族或亲戚,因私情授予他们官爵,一家之内,每年的薪俸高达一万多匹布帛,当时的人认为这是他的缺点。
读书笔记:李彪不但忘恩负义,而且为人苛刻残酷,虽然一时得势,但终究不能逃脱制裁。李冲愤怒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理解的是,他竟然因为过度愤怒而把自己给气死了,说明他的心胸不够宽广。
柏杨:李彪行事,八个字是最恰当的形容:“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然而,这不过是私人品德,如果不涉及大众的公义,理他可以、不理他也可以。但李彪却是一个酷吏,以发明“木手”闻名于世,为了“攻破心防”,要囚犯“坦承不讳”“自动招认”,他用木手猛击囚犯腋下肋骨,被击死后悠悠还魂的人,不绝于庭。中央政府曾派他前往汾州(州政府设蒲子城【山西省隰县】)安抚宣慰叛变的蛮夷,他把那些相信政府承诺,出来投降的酋长们,先用皮鞭抽打脸部,等鼻眼在哭号中全毁之后,再拖出斩首。他的残忍和对国家、对君王的效忠无关,当被罢黜的皇太子元恂——年仅十五岁、李彪平常见了他毕恭毕敬的那个娃儿,明明已经悔过,李彪却密告他谋反,并且扣留他写给老爹哀哀上诉的信件(参考去年【四九七年】四月)。
李彪从贫贱中爬起来,外貌忠厚,内心奸诈。元宏被宋弁播弄于股掌之上,竟把他轻轻放过,政治怎能不黑暗如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