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2003——贪官的谥号
魏南阳公郑羲与李冲婚姻,冲引为中书令。出为西兖州刺史,在州贪鄙。文明太后为魏主纳其女为嫔,征为秘书监。及卒,尚书奏谥曰宣。诏曰:“盖棺定谥,激扬清浊。故何曾虽孝,良史载其缪丑;贾充有劳,直士谓之荒公。羲虽宿有文业,而治阙廉清。尚书何乃情遗至公,愆违明典!依《谥法》:’博闻多见曰文,不勤成名曰灵。’可赠以本官,加谥文灵。”
柏杨白话版:492年(南齐·永明十年 北魏·太和十六年)
北魏帝国南阳公郑羲跟李冲结成姻亲。李冲介绍他当立法院最高立法长(中书令),不久外放出去当西兖州(州政府设滑台【河南省滑县】)州长,贪赃枉法,卑鄙下流。冯太后在世时,命北魏帝拓跋宏收纳郑羲的女儿当小老婆;遂召回郑羲,当皇家图书馆长(秘书监)。郑羲逝世,国务院议定谥号“宣”(《史记·谥法解》:“圣善周闻曰宣。”就是美好声誉传播四方之意)。拓跋宏下诏说:“棺木钉牢之后,确定谥号,显示一个人是清澈,还是混浊。所以,何曾虽然孝顺父母,优良的史学家却把他的谥号定为缪丑(参考二七八年十二月)。贾充虽然对国家有贡献,正直人士却坚持他的谥号为荒公(参考二八二年四月)。郑羲虽然在文学上有造诣,但做官却不廉洁,国务院怎么可以只顾人情,而违背公平原则,触犯典章。依照《谥法》:‘博闻多见(见多识广)曰文;不勤成名(懒惰却有名声)曰灵。’可以追赠他死时的官职,谥号文灵。”
读书笔记:
柏杨:拓跋宏既然知道郑羲这么坏,不在他生前惩罚,却在他死后的谥号上咬文嚼字,引经据典,显然是他自己“只顾人情,违背公平原则,触犯典章”,却希望借着议定谥号的小动作,使人民认为他宽厚聪明。那些为了行贿而卖出的儿女,仍屈辱在奴隶主的淫威之下,那些因屈打成招而被杀被砍,或惨死牢房的冤魂,依然在鬼门关前啼哭,看到“宣”“灵”之争,恐怕更泪落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