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1993——有声誉也不可以世袭官位
魏冀州刺史咸阳王禧入朝。有司奏:”冀州民三千人称禧清明有惠政,请世胙冀州。”魏主诏曰:”利建虽古,未必今宜;经野由君,理非下情。”以禧为司州牧、都督司、豫等六州诸军事。
柏杨白话版:491年(南齐·永明九年 北魏·太和十五年)
北魏帝国冀州(州政府设信都【河北省冀县】)州长、咸阳王拓跋禧到京师朝见,有关单位奏称:“冀州(河北省东部)人民代表三千人,赞扬拓跋禧清廉公正,施行德政,请求准他世袭州长之职。”北魏帝拓跋宏下诏说:“封建制度虽然古老,用在今天,未必合适;分疆割土,应由君王做主,做臣属的不应提出。”改命拓跋禧当司州(州政府洛阳。此时仍称洛州,稍后首都南迁洛阳,州名改为司州)全权州长(牧)、司豫六州军区司令长官(都督司豫等六州诸军事。六州:司豫荆郢洛东荆)。
读书笔记:拓拔宏是对的,当官有声誉,可以升迁,但不可以世袭。他做得好,不代表后代也能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