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1972——改革最大的阻碍是既得利益者
永明四年(公元486年)
氐王杨后起卒。丁未,诏以白水太守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后起弟后明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为武都王。集始入朝于魏,魏以为南秦州刺史。
辛亥,上耕籍田。
魏无乡党之法,唯立宗主督护;民多隐冒,三五十家始为一户。内秘书令李冲上言:”宜准古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取乡人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夫,党长三夫;三载无过,则升一等。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百官俸。此外复有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书奏,诏百官通议。中书令郑羲等皆以为不可。太尉丕曰:”臣谓此法若行,于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户口,民必劳怨。请过今秋,至冬乃遣使者,于事为宜。”冲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调时,民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群臣多言:”九品差调,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扰乱。”文明太后曰:”立三长则课调有常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不可!”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民始皆愁苦,豪强者尤不愿。既而课调省费十馀倍,上下安之。
柏杨白话版:486年(南齐·永明四年 北魏·太和十年)
“氐王”(首府武兴【陕西省略阳县】)杨后起逝世。
闰正月十五日,南齐帝国命白水郡(四川省青川县东沙州乡)郡长杨集始(时驻武兴)当北秦州州长,封武都王。杨集始,是杨文弘的儿子(杨集始自立称王,参考四八二年九月)。杨后起的老弟杨后明,继任白水郡郡长。
北魏帝国也封杨集始当武都王。杨集始到首都平城朝见,北魏政府任命他当南秦州州长。
闰正月十九日,南齐帝萧赜主持亲自耕田典礼。
北魏帝国县政府以下,没有基层组织,只有大家族的族长,统御部队。人民大多数没有户籍或假冒别人的户籍;有时,一个户口之内,竟有三五十家之多。宫廷图书馆长(内秘书令)李冲上疏建议:“应该参考古代办法,五家设‘邻长’,五邻设‘里长’,五里设‘村长’(党长),由乡民中有办事能力而又谨慎的人担任。邻长家免除一个人的差役,里长家免除两个人的差役,村长家免除三个人的差役。三年之内,如果没有过失,则擢升一级。关于田赋捐税:家中有一对夫妇的,缴绸缎一匹、谷米二石。政府收入的绸缎中,十匹呈缴国库,二匹作为额外追加,三匹作为官员薪俸;此外还有临时征收。人民八十岁以上免除他一个儿子的差役,孤儿、孤老、残障、患病、穷苦不能自养的人,由邻长、里长、村长轮流供养。”奏章呈上后,拓跋宏批交文武百官共同讨论。
立法院最高立法长(中书令)郑羲等群起反对。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太尉)拓跋丕说:“我认为,这个办法如果实行,于公于私,确实都有裨益。可是,现在正是征收赋税的月份,政府却去校正户籍,人民一定辛苦怨恨。但愿过了今年秋季,等到冬季,再派钦差官分赴各地办理,这样比较适宜。”李冲说:“‘对于人民,可使他们做事,但不必使他们知道原因。’(《论语》孔丘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果不乘着征收赋税的月份办理,人民只看到校正户籍的麻烦,没有看到减免差役赋税的利益,一定产生怨恨。所以正是要利用征收赋税的月份,使人民立刻了解赋税的公平。既感谢政府的用意,又得到校正户籍的利益,执行起来,才比较容易。”文武官员仍继续反对,纷纷发言:“人民因贫富不同,征收赋税,一向分为九个等级,施行的日子已久(六任帝拓跋弘在位时制定,参考四六九年二月),一旦改变,恐怕扰乱社会秩序。”冯太后(文明太后)说:“设立邻长、里长、村长,田赋捐税都有一定标准,被包庇的隐秘户口(荫户)从此出现,投机取巧的人再玩不出花样,为什么不可实行。”
二月十三日,开始建立邻长、里长、村长制度,重新校订人民户籍。开始时人民都感到愁苦,豪门强族尤其反对。可是人民不久就发现征收田赋捐税,竟省下十倍费用,上下才都安心。
读书笔记:校正户籍,减轻人民赋税,本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全体官员之所以一致反对,是因为人民减轻的,正是他们失去的,既得利益者一定是改革的最大反对者,古往今来都是如此。在专制时代,官僚士大夫一定是既得利益者,他们也一定反对改革,所以除非皇权稳固而且强有力地支持改革,否则改革一定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