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借“网红儿童”牟利 | 人民时评
当前,不少“网红儿童”活跃在各个网络平台,有的是分享生活的精彩,有的则存在炒作牟利之嫌,需要精细化治理。根据《意见》,要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者短视频账号,或者利用儿童模特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但如何区分合理出镜和借机牟利,还要在监管实践中进一步厘清。
值得警惕的是,部分“网红儿童”背后已发展出一条灰色利益链,甚至有网红孵化机构参与包装。据报道,有运营儿童短视频账号的家长称,靠娃可以“月入15万元”。斩断这条利益链,要推动源头治理。网络平台负有主体责任,应发挥更大作用。比如,可以通过机器算法排查、辅以人工标注等,更高效地甄别出以儿童为主角的视频账号,加强针对性管理;还可以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用户随手点击举报违规内容,提高处理效率。
流量文化侵入未成年人的世界,易形成对他们的负面影响,对此要有清醒认识。炒作“网红儿童”,不仅对其身体发育成长不利,还可能造成心理焦虑、思维功利化等。受影响的,不仅是镜头里的“网红儿童”本人,还包括屏幕外千千万万个未成年人。全社会成年人特别是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应当对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坚决说不,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筑起防火墙。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直播经济飞速发展,尤其要注意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对一切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都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哪个环节没做到位,权利救济就要及时有效地跟进到哪里。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