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天津户口 【答疑】在天津购买公寓房是否能落户?小学入学是否有学籍年限要求?

【答疑】在天津购买公寓房是否能落户?小学入学是否有学籍年限要求?

【答疑】在天津购买公寓房是否能落户?小学入学是否有学籍年限要求?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以下吧。

近日,天津市教委密集发布2018年幼儿园招生、小学招生和初中招生的工作指导意见,对教育问题的关注和问答也由此迎来了一个小高峰。下面落在天津(微信公众号:落在天津)整理了相关问答,以供朋友们参考。

1)和平区小学入学有六年户籍年限要求?

网民“张译文”留言:作为一名三岁孩子的家长,现居住在河东区,现在想就近上河东区公立幼儿园,需把小孩户口从和平区转至河东区,等报名后想再转回和平区上小学。最近有人宣称和平区小学入学户籍需要长达六年的要求(房屋的户主是小孩的祖母),希望在和平教育局得到一个准确的答复。

和平区教育局回复:按照目前招生政策,市民所咨询问题,无落户年限要求。具体招生政策以孩子入学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和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7123959;和平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电话:27121337。和平区教育局网址:www.hpjy.gov.cn。

2)购买公寓房,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如何?

网民“赵鸣”留言:我是河西区新八大里中海学府公馆的一名业主,该楼盘建设开发根据(津建设【2014】625号)文件执行,其中第五条:“城市型公寓的购买者按照属地登记户籍,社会管理按照居住类房屋管理。”依文件,表明了城市型公寓除房屋产权和土地性质之外其余的社会管理都应该和居住类房屋享受相同的管理办法。

并且根据(津建设【2014】624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公寓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执行现行《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29–7以及地方相关规定。依文件以及市规划局信访得知,新八大里地区规划3所小学,可以为4.2万人(约1.5万户提供)教育配套,城市型公寓按照政府规划文件可以与普通住宅同时享受教育配套,且目前规划教育配套完全满足需求。

但是河西区教育局拒不执行该文件,损害了城市型公寓适龄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河西区区委回复:2014年11月24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市建委市规划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新八大里地区城市型公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设【2014】625号)文件中,第三条:“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销售许可证房屋用途标注为‘城市型公寓’,房屋产权证按照非居住用途核发。”依文件,该房屋产权证为非居住用途。

按照以往河西区的入学政策,公寓性质、非居住性质房屋因有其特殊性,均是采取统筹方式入学,不划片。对于取得河西区公寓性质、非居住性质房屋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河西区的公办小学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一个学位,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存在“损害城市型公寓适龄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之说。

市建委、规划局、房管局(2014)625号文件与教育相关法规及规定效力、内容不同,且并未规定教育行政机关义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相关法规及本地区教育资源状况、生源状况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并无不当,不存在“不执行该文件”之说。

另外,“入学同等”,并不是把适龄儿童都安排到一个学校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相关法规及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并无不当。

目前,新八大里地区有两所配套小学正在建设,待交付使用后,在今年招生前才确定学区片范围。

3)团泊新城还迁房配建两所幼儿园 2020年交付

“张先生”留言:团泊新城董庄窠和闫家冢还迁房2020年能否准时交房?

静海区政府回复:据区团泊新城委回复,目前工作进度,规划已调完,一期正在办理征转手续,项目立项及相关前期批件已完成,已对还迁房配套两所幼儿园,一所中小学完成测绘放线,近期进场施工,2020年竣工交付使用。

如果在落户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落在天津 ”,免费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人才引进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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