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是指:1.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2019、2020年毕业后离校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3.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4.文件规定明确个别群体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身份报考。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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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到处分问责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无法在期限要求内提供相关学历或其它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
笔试题由市质检院组织相关专家出题和判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10(出现并列的可适当增加)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考核的人选名单。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等情形,导致面试人数不足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出现并列的,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笔试试题出具2套,现场随机抽取1 套使用。
笔试成绩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市质检院工作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发送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并电话告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题由市质检院组织相关专家出题,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考核试题出具2套,现场随机抽取1 套使用。
市质检院现场考核面试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核成绩。
(三)考核总成绩
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核总成绩的30%和7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各项考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