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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4公务员招考补录公告发布

天津2024公务员招考补录公告发布

根据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安排,结合录用情况和用人需求,天津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符合条件人员组织实施补充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政策指南》)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且成绩达到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2)报考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公共科目类型和专业科目,应与原报考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有关职位笔试公共科目类型和专业科目相一致。

具体为:

1.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市区的综合管理类职位,接受原报考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市区的综合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公安)、专业技术类、专业技术类(监狱医务)职位的人员报考;

2.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市区的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只接受原报考本类别职位的人员报考;

3.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市区的专业技术类(监狱医务)职位,接受原报考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市区的综合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公安)、专业技术类、专业技术类(监狱医务)职位的人员报考;

4.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街镇的综合管理类职位,只接受原报考本类别职位的人员报考;5.公共科目类型为行政执法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只接受原报考本类别职位的人员报考。

(3)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资格条件和要求主要遵循《招考公告》和《政策指南》。其中,为便于考生参考,对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年龄、应届生身份等按照2024年1月计算,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在职学历学位等按照2024年6月计算(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佐证材料)。

报考人员除《招考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外省市机关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以公示为准)、暂缓录用人员的。

(2)进入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环节,程序尚未结束或已完成体检和考察的(不含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自即日起,可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专题”(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以下简称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补充录用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公共科目类别、咨询电话以及相关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等信息。

(二)申请报名

6月15日8:30至6月18日18:00,报考人员凭报名时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在认真核对职位条件要求后,选择1个职位提交报考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补充录用不收取报考费用。

报名期间,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其中,6月16日至17日,于每天9:00、15:00公布;6月18日于9:00公布。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有关职位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补充录用职位表》。

(三)资格审查

6月19日8:30至6月21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的网上申请,以及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报名登记表等与职位资格条件有关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报考人员参加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3:1(需体能测评职位达到4:1)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资格审查范围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不得参加本次补充录用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招考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评的,应按规定进行测评。有关要求详见《招考公告》,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其中,参加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体能测评且合格人员、参加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人员,可不再进行相关测评。

(五)面试及后续安排

各职位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为4:1),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于6月22日起,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信息及笔试成绩。

面试将于6月29日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可于6月27日8:30起,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形式为主,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资格审查结束后(需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职位在测评结束后),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遵循四舍五入规则),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当天所有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低于60分的成绩不计算在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按照各职位录用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出现录用计划范围内末位同分,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的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关政策仅适用于本次补充录用,未尽事宜请参见《招考公告》,最终以天津市公务员局解释为准。

2.遇特殊情况,本公告有关事项需要调整的,以最新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照招录机关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3.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天津市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022-2339492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3314295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5105

咨询时间:6月14日至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附件:1.关于划定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告

2.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3.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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