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消费930.9元,被收931元!最新进展

消费930.9元,被收931元!最新进展

消费930.9元,被收931元!最新进展

下面,津东方(微信公众号:津东方;网址:www.luozaitianjin.com)就给您带来详细的信息,有需要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海鲜大排档吃饭,总共消费了930.9元,收款时竟被“反向抹零”,收取了931元。

男子一脸疑惑,找到店员讨说法,对方称,这是930.9“四舍五入”,“你要是觉得差这一毛钱,我转给你好不好?”

男子将视频发到网上,引发网友热议,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5日,涉事餐馆就此事致歉,表示当日系统抹零操作不当,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现正在积极排查近期所有向上抹零的顾客,及时联系道歉退返。

“反向抹零”属于违法行为

商家“反向抹零”,这样的行为违法吗?来看真实的案例:

今年,福建省厦门市某餐饮店因“反向抹零”收款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48.41元。

据介绍,消费者刘某在该餐饮店就餐消费189.5元,支付记录却显示被扣取190元。该餐饮店负责人声称收银系统默认“四舍五入”,拒绝退还“反向抹零”的5毛钱。

接消费者刘某反映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所反映情况属实。该餐饮店使用的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收款方式,即少于0.5元(不含)直接扣除零头,多于0.5元(含)将向上取整。“反向抹零”后,结账单上“优惠信息”下方“抹零”一栏数字为负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另外,经营者“反向抹零”却没有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如遇此类情况,请保留相关单据,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去年,厦门吴女士到猪肉店买肉,结算后她发现小票上的金额是133.656元,商家却“反向抹零”收了她134元。吴女士向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猪肉店因此被罚款2000元。

过了一段时间,吴女士再次到同一家店买肉,没想到又遭遇了“反向抹零”。吴女士再次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猪肉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作出处罚,责令猪肉店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800元。

法官提醒,“反向抹零”属于违法行为,不得存在侥幸心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反向抹零,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如果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要向消费者退还多收取的价款或者要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不代表津东方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明示、暗示和承诺,本文仅供读者参考!津东方尊重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并致力于保护原著版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添加客服微信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如需转载本文,请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处(津东方网站,以及文章链接): https://www.luozaitianjin.com/law/redian/90378.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5220053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830227852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