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干妈”的三个骗子被判刑!
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2021年12月29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此案件。据新京报报道,涉案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
2020年6月29日,一份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4月作出的民事裁定引发广泛关注:腾讯因合同服务纠纷,申请查封、冻结老干妈1624万元财产。
6月30日,腾讯公司介绍,此事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腾讯被迫依法起诉,申请资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对方企业账户。
6月30日晚间,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老干妈”发布声明称,“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针对上述重大事件,我司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老干妈表示,公安机关于2020年6月20日决定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
2020年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便获取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